索引号 | 01525939-x-04_A/2018-09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文号 | 浏览量 | 41 |
一、地方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89万元,增幅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按税收科目完成分别是:增值税48万元;改征增值税637万元;资源税5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6万元;房产税11万元;印花税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万元;契税1万元;烟叶税1348万元;非税收入83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01万元,比2016年的5773万元增加1228万元,增幅17%。完成年初预算的129%。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2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64万元,调入资金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万元,收入总计8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64万元,支出总计853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二、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一是收支形势严峻。2017年太平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1万元,一般公共预支出完成7001万元,很多年初预算的支出都无法安排。
二是收入进度不平衡。2017年是施甸县新一轮县镇财政体制改革的第4年,县对乡镇的体制补助按序时进度拨款,影响太平镇正常支出。由于太平镇是农业镇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干烟叶税,到十二月份才能入库;难以保证支出进度。
三是税源单一。2017年太平镇就烟叶税一项实现1348万元占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