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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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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9-x-04_A/2018-091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太平镇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3
文号 浏览量 41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太平镇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一、地方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89万元,增幅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按税收科目完成分别是:增值税48万元;改征增值税637万元;资源税5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6万元;房产税11万元;印花税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万元;契税1万元;烟叶税1348万元;非税收入83万元。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01万元,比2016年的5773万元增加1228万元,增幅17%。完成年初预算的12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2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64万元,调入资金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万元,收入总计8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64万元,支出总计853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二、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一是收支形势严峻。2017年太平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1万元,一般公共预支出完成7001万元,很多年初预算的支出都无法安排。

二是收入进度不平衡。2017年是施甸县新一轮县镇财政体制改革的第4年,县对乡镇的体制补助按序时进度拨款,影响太平镇正常支出。由于太平镇是农业镇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干烟叶税,到十二月份才能入库;难以保证支出进度。

三是税源单一。2017年太平镇就烟叶税一项实现1348万元占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