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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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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0-1106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1-06
文号 浏览量 20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切实履行各级各部门学籍管理工作职责,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利用学籍系统规范辍学学生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籍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

(一)完善管理机构。各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管、教导处主抓、班主任具体落实、学籍管理员及时更新和维护学籍数据的学籍管理机构。

(二)明确工作职责。学籍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须有明确的工作职责、熟练的业务技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

(三)固定管理人员。每一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相对稳定的专职(或兼职)学籍管理员,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学籍管理员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报备并做好业务的培训和工作交接。

二、贯彻执行学籍管理政策规定

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府登1164号)《施甸县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施教发电201629号)等学籍政策及有关学籍文件规定。

三、建立健全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利用学籍系统,规范辍学学生管理,具体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指导学校每学期开学 10 天内对学生学籍进行全面清查,准确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到校日报告机制。

(二)班主任:每日清查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填写班级管理日志表,发现有异常未到校学生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并及时联系异常未到校学生监护人,落实情况,及时动员学生返校;对连续7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员和校长。

(三)教务处主任:教务处每周统计到校学生情况,对连续7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做好登记并报告校长。

(四)学校学籍管理员: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流程,依据教务处提供的三方签字确认的《疑似辍学学生情况登记表》,及时在学籍系统中标记疑似辍学、辍学等状态;对已返校就读的学生及时在学籍系统做“申请返校”操作。将辍学学生的劝返措施按“四步法”做好规范记录,完善“一生一卡”,格式如下:

1.宣传教育:XXXX日,由XX等人,地点:XX家中,向学生或其监护人进行宣传教育,监护人态度:支持孩子读书或其他态度;结果:孩子返校或仍辍学。

2.责令整改:XXXX日,由XX等人,送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3.行政处罚:XXXX日,由 XX 等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4.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XXXX日 ,由XX法院强制执行或诉讼。

四、把握时间节点抓实工作

(一)学籍注册:开学后3周内完成新生注册。学校必须遵循学籍管理规定及招生入学方案等按“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精准、规范采集录入新生学籍信息,杜绝“空挂学籍”、“买卖学籍”,填报虚假信息等。

(二)学籍异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类学籍异动,保证工作在规定时限办结。转学时间:每年120日至320日,710日至915日;休学原则上一学年,到期必须复学;死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的注销;学籍信息普查时间每年3月和9月,根据核查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完成修正;高中毕业证书每年5月办结、义务教育证书每年7月办结,同时上报发证名册。

(三)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参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做到档案规范、完整并按年度收集归档装册。

(四)定期查询业务: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必须每周登录学籍管理系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籍数据的维护和更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四查三比对”(即查户籍、查学籍、查学生、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数据,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人员、学籍与实际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学生与扶贫数据库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学辍学人员)步骤,摸清辍学学生底数,充分履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务处主任、学校学籍管理员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相关职责,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国网学籍“人籍一致”,做到数据动态更新、销号管理。

(二)各学校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控辍保学月报中的辍学学生数据在国网学籍系统中进行及时更新和标注。自201912月开始,教育体育局将对月报数据和国网学籍系统辍学学生数据差异较大、劝返安置措施记录不规范的学校进行通报。

(三)建立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严谨度,做到工作有落实,管理有监督,成效有考核。

(四)完善工作档案,做好义务教育就读学生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归档,并用好“四步法”规范做好记录及劝返工作,完善“一生一卡”。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利用学籍系统规范辍学学生管理的通知;

2.疑似辍学学生情况登记表

3.相关学籍管理政策规定。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