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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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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1-122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1-12-24
文号 浏览量 34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精神现就做好2021招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乡镇为主,属地管理”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招生入学制度,确保辖区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招生入学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坚定不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辖区招生入学工作,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辖区内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乡镇中心学校要超前谋划,做好学位测算,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招生入学的组织工作; 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202162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备案。

(二)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校园要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遵循“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经营范围为补充”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适龄人口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审慎论证,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幼儿园、小学按划定的片区登记入学,初中按划定的片区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乡(镇)、学校不得招收辖区外的新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邻近乡(镇)学生,需双方乡(镇)、学校签订学生新生入学协议(详见附件2),确保招收的学生接受完义务教育。

(四)严控超班额招生。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学位供给紧张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将学位供紧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研究解决,有效化解大班额。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家长依法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 831日前年满 6 周岁各乡镇、各学校在反复核查、“一个不少”的基础上,每年8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新生)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印制(详见附件1),由乡(镇)人民政府加盖印章,入学通知书存根存入学校的义务教育档案;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 9 月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全面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者需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者需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易地搬迁户子女持县易地办证明就近对口入学。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74号)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施甸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2019-227)要求,于入学当年 9 月前将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报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落实好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应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四、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对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持续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彻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以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要清醒认识到控辍保学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县需要高度重视、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的工作,思想上决不能松懈,工作上决不能减力,必须坚决扛牢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的政治责任,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

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定期专项行动、应助尽助、依法控辍、办学质量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扎实开展“四查三比对”,全面排查辍学学生信息;深入推进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力度;充分利用云南省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常态化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三)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要深刻汲取陕西洛南舆情教训,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严实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持续纠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要以“历史性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为目标,突出目标导向,杜绝松懈倦怠情绪,确保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全面摸排,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政策不变味、执行措施不走样。

(四)做好学籍日常监管。校长是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要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程序,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做到信息准确、手续齐全、 标注及时。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确保学生学籍情况和实际在学情况一致。

(五)规范教育常规管理。各学校严格按照《施甸县教育体

育关于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的通知》(〔2019194号)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准确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切实做到日报、周结、月清。

(六)强化台账管理工作。各学校继续建立和完善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和学籍注册系统台账。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建立健全异地就读工作台账。强化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县教育体育局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学校,按规定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875-8126706

电子邮箱sdjjk@126.com


附件1.施甸县中小学入学通知书

2.施甸县邻近新生入学协议书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610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