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072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
文号 | 浏览量 | 160 |
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及《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施教体发〔2021〕77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施甸县示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招生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学校搬迁到新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450人。
招生时间
2021年7月23日 星期五 8:00-11:00
招生范围
一、施甸县幼儿园大班毕业还未接到施甸县示范小学入学通知书的幼儿,且有意愿到我校就读,请于7月23日8:00-11:00到施甸县示范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甸阳镇街道幼儿园、三幼大班毕业未接到甸阳镇中心学校入学通知书的幼儿(以甸阳镇中心学校提供花名册为准),且有意愿到施甸县示范小学就读,请于7月23日8:00-11:00到自己所就读的幼儿园报名。
所需材料:户口本或父母身份证原件。
三、属于施甸县示范小学学区招生范围,但在甸阳镇以外大班毕业的幼儿,且有意愿到施甸县示范小学就读,请于7月23日8:00-11:00到施甸县示范小学报名。
所需材料:
1.进城务工子女:户口本或父母身份证原件,租房协议、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经商者子女:户口本或父母身份证原件,租房协议、工商营业执照。
3.易地搬迁户子女:户口本或父母身份证原件,县易地办证明。
4.保障教育优待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子女:
户口本或父母身份证原件,相关优待证明材料。
招生要求
1.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完成幼儿大班学业的幼儿。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疫情防控期间,请家长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到相应地点办理孩子报名手续。
4.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招生,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
杨丽梅:教学副校长
蒋建聪:教导主任
备注:具体事宜详见《施甸县示范小学2021年招生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施甸县示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