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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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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49-7/20240301-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发布日期 2024-03-01
文号 浏览量 330
主题词 其他
2023年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23年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23年,根据《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33号)、《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竞争审办发﹝2023﹞1号)要求,我办认真履职,认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以来,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联席办的协调指导下,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在抓落实、建机制、强监督、重指导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制度深入实施,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一是贯彻实施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的规定。二是联席办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方式,为各成员单位提供时实服务,进一步完善了会审、咨询和协调等三种协助审查工作机制,为重大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三是各单位都制定完善了内部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从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为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定期召开联席全体会议。县联席会议坚持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总结前期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深刻分析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重要事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2年政府出台的《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市场监管局审核并出具意见的规定。联席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协助相关单

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至今共处理公平竞争审查11件次,提出修改意见2次,从源头上把住了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政策措施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政策措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统筹推进。各单位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工作流程,履行自我审查主体责任,对现行有效政策措施组织全面审查清理,坚决废除妨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发展。2023年,各单位结合实际,审查增量文件11件,清理存量文件2件。

)开展审查工作专题业务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召开全体联席会议和2023年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为契机,对相关人员开展审查工作培训,帮助业务工作人员搞清楚审查的目的意义,明确自我审查的工作责任主体,讲清楚了审查主体、审查原则、审查标准、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审查方式、审查对象、审查范围、审查结论要求等,规范了审查行为,提升了审查技能。

二、存在的问题

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质量不高。2023年以来,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各单位都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从统计上报数据来看,有的部门上报数据为零,清理结果不理想、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具体围绕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专门法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重点做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的“四个清理”和“十二个不得”,请各单位、各乡镇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措施过程中给予重视,涉及文件需经县联席办牵头审查后方可提前县级会议研究。


               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