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3-031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文号 | 浏览量 | 917 |
施甸县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依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加强发文件内部审核,严格清理存量文件,严格审核增量文件的要求,对公平竞争审查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审查制度。按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的省、市联席办相关文件,要求各股室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将局所有部门文件都纳入到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中来,进一步压实各各股室所部门责任,推动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一是县人民政府按照新修定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今年6月政府办下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须主责单位先行审查后提交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审核并出具意见,。二是加强建设各联席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内部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等两种审查工作机制,为重大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县联席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协助相关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至今共审查常务会议议题3件次,审查项目协议文件1件次,提出修改意见1次,从源头上把住了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政策措施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三是联席办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方式,为各成员单位提供时实服务,统筹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统筹安排,优化成员设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2019年以来,先后共召开了四次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总结了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深刻分析我县在落实制度工作中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要求各部门按要求开展好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及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有序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政策措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统筹推进。各部门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工作流程,履行自我审查主体责任,对现行有效政策措施组织全面审查清理,坚决废除妨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市场主体恢复发展。2022年市、县两级政府及各部门结合实际,审查增量文件14件,清理存量文件55件。
(五)开展抽查检查。2022年9月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采取实地听汇报、现场查阅文档资料等方式,对县联席办、政府办、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5个重点部门开展了抽查检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现场指导、现场规范审查工作行为,有力推进了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虽然被抽查的政策措施文件没有发现有损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内容,但抽查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工作开展不理想,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人员不固定、业务不熟悉、工作处于应付状态情况普遍存在。
(六)配合市联席办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市联席办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了1次专项检查。对全县重点部门公开发布的文件、招标信息等内容进行抽查,同时对县联席办、市场局、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6个部门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效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予以肯定,对各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做了要求。
2022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2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学习1次,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上会讨论文件3件。施甸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内部学习《反垄断法》1次。各部门严格执行政策措施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的规定,2022年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文件1件,清理文件实现全面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重视不到位。少数部门、乡镇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其本质来讲就是缺乏对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涉及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质内涵。
(二)联席办履职不充分。作为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在业务培训指导、日常工作统筹、常规性审查等方面有差距,牵头抓落实作用不明显。工作中更多的是见子打子,应付检查,满足于开过会议、转发了文件、下发了通知、收集了台账,对各成员单位没有牵头开展实质性专项审查、督导工作。
(三)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质量不高。2022年以来,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各部门都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从统计上报数据来看,有的部门上报数据为零,有的部门将本部门发文数作为统计数据上报,清理结果不理想、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积极引导非成员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审查范围和标准。二是督促部门配足审查岗位人员,保持人员稳定,提升审查质量。三是切实增强联席会议办公室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抓手作用。
(二)持续推进审查制度落实。一是科学合理制定2023年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计划,突出健全机制、完善细则、规范流程、事前审查、动态清理和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抽查审查工作,扩大抽查覆盖面,强化招标采购、“一事一议”等领域监督。督促部门整改与反垄断执法相辅而行,合力提高监督问效机制效能。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全面落实审查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审查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审查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分运用年度质量考核、年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考核、营商环境 “红黑榜”测评等机制,奖惩结合,促进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行审查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可追溯。
(四)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更新因机构改革而调整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工作机制,力促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