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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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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49-7-/2022-011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发布日期 2022-01-17
文号 浏览量 71
主题词 工商
施甸县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施甸县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竞争审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以查促改的原则,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增强公平竞争环境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施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统筹组织情况。一是精心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施甸县结合实际,转发了保山市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保竞争审办发〔20211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清理范围,明确清理原则,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竟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二是暂定12月上旬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明确重点工作,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2020年以来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部署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清理成效明显。各部门以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为重点,对照四个方面的18条标准,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和做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把清理工作纳入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来抓,及时废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审批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政策措施。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及时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24家单位组成,保障了联席会议的正常运转,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有效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等情况。一是确定主线,统领审查工作。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转发省市有关文件,推动机制建设、完善细则、规范流程和明确纪律要求,统领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健全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存量文件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起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审查;没有经过审查或者审查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政府一律不予出台实施。三是完善规则,提升审查质量。严格落实“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责任,各部门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一是扎实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根据相关要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转发省、市联席办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将乡镇和县级各部门都纳入到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中来,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责任,推动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覆盖。二是定期评估,保持清理常态化。根据省联席会议有关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竟争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三是事前审查,提升政策合规率。各部门严格执行政策措施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的规定,2021年全县未发布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宣传培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宣传中学习,在学习中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经营者提高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同时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等渠道,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行为的新规制、对消费权益保护的新举措。重点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内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性、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维权解答及发放反法宣传读本。教育和引导经营者提高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理念。

(五)监督考核情况。各部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分别建立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网络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与处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及时核查,情况属实的责令政策制定机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及时向政策制定机关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有关方面反馈;对拒不整改的,如实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单位领导和履职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质内涵,认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量大,有畏难情绪,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和审查工作。二是联席办工作指导流于形式,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形式上转发了上级联席会议文件,部署安排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但是对辖区内各成员单位没有开展实质性的抽查检查、督查督导工作。三是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质量不高。各级各部门都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多数乡镇或部门上报数据为零,清理结果不理想、质量不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持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积极引导非成员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审查范围和标准。二是督促部门配足审查岗位人员,保持人员稳定,提升审查质量。三是切实增强联席会议办公室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抓手作用。

(二)持续推进审查制度落实。一是科学合理制定2021年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计划,突出健全机制、完善细则、规范流程、事前审查、动态清理和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抽查审查工作,扩大抽查覆盖面,强化招标采购、“一事一议”等领域监督。督促部门整改与反垄断执法相辅而行,合力提高监督问效机制效能。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全面落实审查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审查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审查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分运用年度质量考核、年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考核、营商环境 “红黑榜”测评等机制,奖惩结合,促进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行审查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可追溯。

)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更新因机构改革而调整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工作机制,力促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