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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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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49-7-/2020-1211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发布日期 2020-12-11
文号 浏览量 7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2020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施甸县2020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坚持实事求是、以查促改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施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统筹组织情况。一是精心部署,细化目标任务。施甸县结合实际,相继转发了省市联席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清理范围,明确清理原则,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二是召开会议,明确重点工作。2020122日,召开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2019年以来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部署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会上,县发改局、县司法局进行了交流发言。24个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3个乡镇有关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会议。分管副县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三是扎实推进,清理成效明显。各部门以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为重点,对照四个方面的18条标准,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和做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把清理工作纳入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来抓,及时废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审批或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政策措施。

(二)机制建设情况。一是确定主线,统领审查工作。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转发省市有关文件,印发了《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机制建设、完善细则、规范流程和明确纪律要求,统领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健全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存量文件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起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审查;没有经过审查或者审查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政府一律不予出台实施。三是完善规则,提升审查质量。严格落实“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责任,各部门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

(三)工作质量情况。一是扎实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根据国家关于2019年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的要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转发省、市联席办《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201910月召开的由县级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共同参加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将乡镇和县级各部门都纳入到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中来,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责任,推动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覆盖。二是定期评估,保持清理常态化。根据省联席会议有关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竟争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三是事前审查,提升政策合规率。各部门严格执行政策措施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的规定,2020年全县未发布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监督考核情况。各部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网络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与处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尚未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机制,县联席办对各成员单位没有开展实质性的抽查检查、督查督导等工作。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单位领导和履职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质内涵,认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量大,有畏难情绪,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和审查工作。有的单位不掌握审查对象和范围,不按照审查流程开展审查工作。二是联席办工作指导流于形式,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联席会议的督导下,结合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人员变动,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召开了联席会议,形式上转发了上级联席会议文件,部署安排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但是对辖区内各成员单位没有开展实质性的抽查检查、督查督导工作。另外,多数县级单位尚未建立有效的内审工作机制。三是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质量不高。2019年以来在我县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都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从统计上报数据来看,多数乡镇或部门上报数据为零,有的将本部门发文数作为统计数据上报,还有个别的忘记了上报,清理结果不理想、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希望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下一步,施甸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联席会议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两条主线,以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为重点,在优化机制、强化监督、提高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紧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积极引导非成员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审查范围和标准。二是督促部门配足审查岗位人员,保持人员稳定,提升审查质量。三是切实增强联席会议办公室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抓手作用。

(二)持续推进审查制度落实。一是科学合理制定2021年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计划,突出健全机制、完善细则、规范流程、事前审查、动态清理和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抽查审查工作,扩大抽查覆盖面,强化招标采购、“一事一议”等领域监督。督促部门整改与反垄断执法相辅而行,合力提高监督问效机制效能。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全面落实审查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审查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审查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分运用年度质量考核、年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考核、营商环境 “红黑榜”测评等机制,奖惩结合,促进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行审查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可追溯。

 

 

 

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