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0-121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文号 | 浏览量 | 383 |
施甸县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的政策措施清理的工作总结
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坚持把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清理范围和重点
及时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明确以县级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为清理重点,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二)强化清理责任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能已调整的,由继续行驶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三)准确把握清理要求
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体系的要求,严格对照清理重点,逐项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对所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要求相抵触的,按相关程序对该政策措施予以废止;部分内容相抵触的,按相关程序对有关内容予以修改,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四)清理情况
经过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2019年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清理,我县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近3年的时间,但我县的实际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不规范、不平衡、不自觉。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有偏差,措施未跟上、未到位。还没有深刻领会与把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实质精神;没有将公平竞争审查这一“法定职责”具有的强制性要求落实到位;没有认清公平竞争审查的实质内容;没有认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的意义。
二是把关不严,实质性审查未落实。从我县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看,反垄断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多数仍停留在纸面上,没有落实到每个地方和部门、没有落实到实际的文件运转程序中、没有落实到每个政策措施起草人员职责中,加上多年来出台产业政策的惯性使然,自我审查容易出现动力不足,有失客观公正等问题,导致实质性审查成为了口号,公平性审查得不到有效开展,尤其是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不断变动,工作的持续性得不到保障。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不足,审查不够全面。反垄断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工作人员在开展具体审查识别工作中需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需对审查对象内容中明显不符合竞争政策的规定做定性分析之外,还需对内容限制竞争的程度,以及其给社会带来其他收益的程度对比分析和替代措施与原政策措施的成本收益分析等。虽然已开展近三年的工作,大多数部门仍对其认知不深,而大多数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完成深度分析,这也直接影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四是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制度落实滞后。由于机构改革,工作职能、机构、人员均发生了较大改变,包括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整体工作的衔接不完整,造成新单位不掌握的尴尬局面,导致工作停滞,从而影响到我县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进度。另外,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办公室会议,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和把握有关要求,及时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切实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和落实制度的部门合力,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联络各方、汇总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服务保障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本单位审查工作深入实施,同时加强对系统内下级部门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报告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上级联席会议要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的指导,下级联席会议要及时报告本级工作。
二是加强督导落实,切实推进整体工作。建立定期抽查机制,不断加大抽查力度,把文件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外部监督。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的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对成效显著的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甚至违反要求的通报批评,进一步来增强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通报情况,曝光典型案例,认真解决制度落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予以整改,以推进全盟整体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针对性培训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逐步加强以强制执行程序、规范准确把握审核标准等方面的培训,以实务为重点开展培训,推动公平竞争实质性审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操作程序,更加有效地保障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建立监督制度约束。一是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机制;二是适时启动责任追究,对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落实有力的予以表扬激励,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甚至违反制度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进一步增强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
五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统一思想,增进认识,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3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各县区填写)
填表单位:施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杨春旭 电话:15094221838 填表日期:2020年4月29日
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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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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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废止、修订或适用例外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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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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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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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政府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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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清理文件总数量”栏应填本次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的总数。
2.“类别”栏应选填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
3.“清理意见”栏应填报废止、修订或因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例外规定继续保留。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应列明具体条款内容及修订方案。
4.“清理理由”栏应填报具体属于四个方面清理重点的何种情形。因符合例外规定继续保留的,应详细说明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理由和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