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5092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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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摆榔乡人民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三) 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四)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 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八)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 摆榔乡政府
2.摆榔乡党委
3. 摆榔乡人大
4.摆榔乡团委
5.摆榔乡财政所
6. 摆榔乡计生办
7. 摆榔乡企业站
8.摆榔乡农经站
9. 摆榔乡农科站
10. 摆榔乡兽医站
11. 摆榔乡林业站
12. 摆榔乡水管站
13. 摆榔乡文化站
14. 摆榔乡广播站
15. 摆榔乡党校
16. 摆榔乡城建办
17. 摆榔乡新农保
18. 摆榔乡综合执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 摆榔乡政府
2.摆榔乡党委
3. 摆榔乡人大
4.摆榔乡团委
5.摆榔乡财政所
6. 摆榔乡计生办
7. 摆榔乡企业站
8.摆榔乡农经站
9. 摆榔乡农科站
10. 摆榔乡兽医站
11. 摆榔乡林业站
12. 摆榔乡水管站
13. 摆榔乡文化站
14. 摆榔乡广播站
15. 摆榔乡党校
16. 摆榔乡城建办
17. 摆榔乡新农保
18. 摆榔乡综合执法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新一届乡人民政府履职的第三年,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摆榔的冲刺之年。一年来,全乡依旧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果敢应对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全面落实“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凝心聚力,拼搏奋进,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谱写了摆榔奋进新征程、奋斗新时代的崭新篇章。
1. 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责任、政策和工作衔接。截止2024年年底,摆榔乡累计召开周例会32次、党委会16 次、党政班子会18次,领导小组会12次分别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建立扁平化工作体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村、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分片挂包、干部职工挂户的工作制度,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到岗。三是强化管理责任。按照尽锐出战和脱贫地区“四个不摘”的要求,全乡共有乡村振兴工作队员9名,分别驻尖山、鸡茨、大中三个村,每个村3名。按照“一周一督查、一月一调度”要求,强化驻村队员工作培训和日常管理。
2.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全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3486人。其中,乡外务工1438人(省外务工1001人,省内市外务工142人,市内县外务工139人,乡外县内务工156人),占比41.25%。本乡镇内2048人,占比58.75%。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740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589人,脱贫劳动力乡外省内转移就业177人,脱贫劳动力本乡镇内转移就业974人。全乡搬迁脱贫劳动力人数555人,实现就业人数545人(省外务工206人、乡外县内务工15人、本乡镇内务工324人),达到户均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全乡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647人,其中特困、孤儿、重点优抚由财政全额代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人财政定额补助180元个人缴费220元,未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每人财政定额补助45元、个人缴费355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补助120元、个人缴费280元。截止2025年1月8日,我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达98.13%。同时,确保差额征收对象达到100%参保,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建设全力推进。
2023年8月摆榔乡大中村、尖山村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申报施甸县摆榔乡龙洞崖灌区建设项目,摆榔乡人民政府也于2023年9月召开2024年乡级申报项目专题审核会,对各村跟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公示、上报上级部门。依据施巩固振兴组办﹝2024﹞9 号文件下达了施甸县摆榔乡龙洞崖灌区建设项目计划。项目于2024年5月7日开标,由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24年5月13日签订施工合同,并于2024年6月10日开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入库以及招投标程序。项目点已设立公示公告牌。
2023年8月摆榔乡大中村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申报摆榔乡大中村楂子树灌溉建设项目,摆榔乡人民政府也于2023年9月召开2024年乡级申报项目专题审核会,对各村跟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公示、上报上级部门。依据施巩固振兴组办﹝2024﹞9 号文件下达了摆榔乡大中村楂子树灌溉建设项目计划。项目于2024年6月12日开标,由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24年6月18日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入库以及招投标程序。项目点已设立公示公告牌。
2023年8月摆榔乡尖山村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申报摆榔乡尖山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摆榔乡人民政府也于2023年9月召开2024年乡级申报项目专题审核会,对各村跟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公示、上报上级部门。依据施巩固振兴组办﹝2024﹞9 号文件下达实施摆榔乡尖山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于2024年7月23日开标,由云南旭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24年7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入库以及招投标程序。项目点已设立公示公告牌。
2023年8月摆榔乡摆榔村、尖山村、大中村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申报2024年摆榔乡“十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项目,摆榔乡人民政府也于2023年9月召开2024年乡级申报项目专题审核会,对各村跟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公示、上报上级部门。依据施发改发〔2024)98号文件下达实施2024年摆榔乡“十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项目。项目于2024年8月30日开标,由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24年9月14日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入库以及招投标程序。项目点已设立公示公告牌。
2023年8月摆榔乡尖山村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申报摆榔乡尖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红糖作坊建设项目,摆榔乡人民政府也于2023年9月召开2024年乡级申报项目专题审核会,对各村跟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公示、上报上级部门。依据施巩固振兴组办﹝2024﹞9 号文件下达了摆榔乡尖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红糖作坊建设项目计划。项目于2024年5月14日开标,由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24年5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入库以及招投标程序。项目点已设立公示公告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2677190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21613.83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295.09元,占总收入的0.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97197.17元,增长2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86953.00元,增长21.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89755.83元,下降79.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26999963.83元。其中:基本支出9837829.96元,占总支出的36.44%;项目支出17162133.87元,占总支出的63.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65303.00元,增长22.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9518.68元,增长3.36%;项目支出增加4645784.32元,增长37.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化债中,支付大额项目资金,使项目支出增长率较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37829.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49058.57元,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8771.39元,占基本支出的7.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62133.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尖山村、大中村、摆榔村、鸡茨村农村环境污水环保整治;
施材农70号省级天然林、公益林等项目经费224901.75元,主要用于摆榔乡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及拨付护林员工资;
施财农〔2024〕64号其他巩固脱贫攻坚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鸡茨村50000.00元白沙水灌溉管道安装;大中村50000.00元购买基础设施垃圾桶及办公计算机设备;尖山村50000.00元基层能力治理购买办公设备及小龙潭牛场道路修缮;摆榔村50000.00元基层能力治理党员活动室修缮;
施财农〔2024〕33号摆榔乡尖山村烤烟新能源电能烤房建设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摆榔乡尖山村烤烟新能源电能烤房建设;
驻村工作队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摆榔乡摆榔村、尖山村、大中村、鸡茨村基层能力治理提升。
施财农〔2024〕33号摆榔乡尖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红糖作坊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900000.00元,主要用于摆榔乡尖山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红糖作坊建设;
施财农〔2024〕33号施甸县摆榔乡龙洞崖灌溉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摆榔乡龙洞崖灌溉设施建设;
施财农〔2024〕33号2024年摆榔乡“十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尖山村电能烤房建设,尖山茶叶加工厂建设,尖山及摆榔灌溉管道工程建设,摆榔村基础设施人行道卫生院门前建设,王所寨排灌沟建设,大中村龙洞崖灌溉管道工程建设;
施财农〔2024〕33号摆榔乡大中村楂子树灌溉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00元,主要用于摆榔乡大中村楂子树灌溉设施建设;
施财农〔2024〕93号摆榔乡尖山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492942.12元,主要用于尖山村大号自然村污水管道建设;
施财农〔2024〕65号摆榔乡鸡茨村里歪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鸡茨村里歪自然村污水管道建设;
施财农〔2024〕26号摆榔乡大中村委会汤家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汤家自然村污水管道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21613.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相比增加4686953.00元,增长21.27%,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356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2%,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主要用于政府人员的工资及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初开始扣减人员工资绩效的10%,使该部分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成年初预算率有所偏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预算计划主要用于武装部征兵及购买物资,实际未使用该笔资金。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25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完成年初预算的85.9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初开始扣减人员工资绩效的10%,使该部分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完成年初预算率有所偏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104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初开始扣减人员工资绩效的10%,使该部分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完成年初预算率有所偏差。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894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65.4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初开始扣减人员工资绩效的10%,使该部分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完成年初预算率有所偏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参考往年实际情况,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资金未达预算指标。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16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摆榔乡接受退役军人一名,预算时未预算该人员工资。
12.农林水(类)支出1979597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8%,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摆榔乡林业站新进一名公职人员,预算时未预算该人员工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87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初开始扣减人员工资绩效的10%,使该部分预算资金未完全使用,完成年初预算率有所偏差。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使用额度与预算数据有所偏差。。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17850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246.92元,下降27.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30030.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85%,完成年初预算的7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4847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15%,完成年初预算的53.8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17.92元,下降1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529.00元,下降51.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4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1529.00元,下降51.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50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246.92元,下降27.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30030.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484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17.92元,下降1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529.00元,下降51.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4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4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1529.00元,下降51.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安排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621.39元,比上年减少133037.74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水电费、办公费、报刊杂志费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资产总额286,618,352.94元,其中,流动资产58,622,537.50元,固定资产3,177,510.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442,942.12元,无形资产105,623.63元(净值),其他资产-公路资产213,342,486.5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510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154.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219平方米,为兽医站房屋,账面原值333551.0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040.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040.2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040.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040.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