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4102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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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摆榔乡人民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新一届乡人民政府履职的第二年,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摆榔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乡依旧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果敢应对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全面落实“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凝心聚力,拼搏奋进,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谱写了摆榔奋进新征程、奋斗新时代的崭新篇章。
1.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责任、政策和工作衔接。截止2023年年底,摆榔乡累计召开周例会50次、党委会 20 次、党政班子会18次,领导小组会12次分别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建立扁平化工作体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村、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分片挂包、干部职工挂户的工作制度,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到岗。三是强化管理责任。按照尽锐出战和脱贫地区“四个不摘”的要求,全乡共有乡村振兴工作队员9名,分别驻尖山、鸡茨、大中三个村,每个村3名。按照“一周一督查、一月一调度”要求,强化驻村队员工作培训和日常管理。四是强化整改责任。2022年省级第三方收入观测核查反馈摆榔乡大中村联农带农作用不明显,目前,已整改问题40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完成率90.9%。
2.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教育保障上,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793人,学前教育在读学生189人。发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35.30万元,惠及学生3749人次;投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1.75万元,惠及学生768人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42.37万元,惠及学生772人次”。住房保障上,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乡共完成排查1700户,未发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存在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自建房排查34栋,均无安全隐患。医疗保障上,严格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大病患者得到100%救治;截止目前,摆榔卫生院住院139人次,住院医保报销14.12万元,门诊医保报销23.66万元。
3.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围绕“谋划项目、储备项目,落地项目、推进项目”的要求,大抓项目建设。响应政策,切实提高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不让群众跑弯路,促进乡级发展,完善乡级财政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群众,更新建成财政所,投入资金57万元,现已启用;为打造民族特色,建设布朗小镇,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群众幸福感,由中烟精准帮扶建造摆榔社区民宿投入350万元,现已落地;为减少贫困人口,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摆榔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鹅苗培育建设项目、果蔬烘干烤房建设项目、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分别投入30万、30万、150万,资金全部到位;依据天然优势,大中村美丽宜居建设项目也势如破竹;摆榔乡能繁母牛扶持项目,因地制宜,促进居民收入,让人民有事做有饭吃;秉持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理念,天然林停伐改革从未懈怠,此外各种大小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地建设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 摆榔乡政府
2. 摆榔乡党委
3. 摆榔乡人大
4. 摆榔乡团委
5. 摆榔乡财政所
6. 摆榔乡计生办
7. 摆榔乡企业站
8. 摆榔乡农经站
9. 摆榔乡农科站
10. 摆榔乡兽医站
11. 摆榔乡林业站
12. 摆榔乡水管站
13. 摆榔乡文化站
14. 摆榔乡广播站
15. 摆榔乡党校
16. 摆榔乡城建办
17. 摆榔乡新农保
18. 摆榔乡综合执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54人,在职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比上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增加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28人。其中:政府半供养人员11人,志愿者6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年末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2227471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4660.83元,占总收入的98.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050.92元,占总收入的1.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619897.11元,增长109.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79929.81元,增长106.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239967.30元,增长286973.5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22034660.83元。其中:基本支出9518311.28元,占总支出的43.20%;项目支出12516349.55元,占总支出的56.8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332364.11元,增长105.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3462.75元,增长14.89%;项目支出增加10098901.36元,增长417.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18311.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3462.75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54060.15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4251.13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16349.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98601.36元,增加417.74%。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保山市西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分公司尖山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进度款50000.00元;支付云南润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摆榔社区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设计费(第一次)24000.00元;支付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中管池工程进度款30000.00元;支付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分公司摆榔乡水毁道路修复工程进度款100000.00元;支付云南飞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分公司小龙潭村内道路工程进度款100000.00元;支付云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山施甸县分公司旅游中心集镇道路一标段工程进度款150000.00元;支付云南地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摆榔社区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进度款250000.00元;支付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摆榔乡民宿一期二期工程款400000.00元;支付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宿一期二期工程进度款200000.00元;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1009360.00元;支付施甸县摆榔乡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915779.06元;支付施甸县彝朗存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宿二期购房款10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466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379929.81元,增长106.81%,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结算工程款、化债等,导致支出增加;另一原因为在编人员增加工资上涨,半供养人员工资上调增加了工资福利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183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财政所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6300.98元,商品服务支出956691.1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17759.17元,资本性支出75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25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124.0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401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政府在职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摆榔乡新农保职工工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7946.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06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03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政府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摆榔乡计生办职工工资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0391.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16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8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摆榔乡林业站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638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摆榔乡城建办职工工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302469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经站、兽医站、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村干部工资福利支出2968447.61元,商品服务支出3601907.75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594341.98元,资本性支出48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31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摆榔乡企业站职工工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摆榔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748.13元,完成预算的8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决算支出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145748.13元,完成预算150000.00元的97.17%,占三公经费的5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150000.00元的66.67%,占三公经费的40.69%。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巩固脱贫空间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支出增多,表现为培训增多,下村入户走访频率加大,导致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费用增涨,接待次数与人数也增多,接待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5748.13元,增长17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5748.13元,增长38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00元,增长6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培训增多,下乡入户走访频率加大,导致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费用增涨,接待次数与人数也增多,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村巡视走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整改、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659.13元,比上年增加438982.63元,增长130.00%,主要原因分析: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资产总额283759395.9元,其中,流动资产67045537.53元,固定资产3336665.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706.43元(净值),其他资产295427.5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72201.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49406.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85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85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