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3102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29 |
文号 | 浏览量 | 36 |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摆榔乡人民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是新一届乡人民政府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摆榔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乡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果敢应对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笃定聚焦发展、改善民生、守住底线“三件大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带领全乡人民,凝心聚力,拼搏奋进,较好完成了乡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谱写了摆榔奋进新征程、奋斗新时代的崭新篇章。
1.大战大考应对有力。一是全力战疫情,筑牢疫情安全防控屏障。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重点场所常态化措施落实,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全年共完成疫苗接种15694针次,其中60岁以上老人接种3408针次、接种率98.78%。积极服从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派出3名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干部长期支援仁和高速路口卡点疫情防控,组织4名民兵支援腾冲疫情防控及链子桥疫情防控。新建发热哨点1个,认真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持续完善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全力保障群众医疗需求,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全力战灾害,筑牢群众生命财产屏障。有效应对区域性强降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排查20余次,转移受灾群众3户,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划拨救灾资金10.048万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道路、房屋、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排查26次,排除隐患8起,有力保障了全乡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全力战经济,筑牢经济向稳向好屏障。把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作为头等大事,实行项目分级协调机制,开展企业合理合法诉求问题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集中精力抓投资,全乡经济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2022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15842.06万元、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4元、增长9.7%;财政收入达到146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394万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000万元、贷款余额505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89万元,招商引资完成3520万元。
2.重点产业固本强基。按照“一个生态旅游圈、两大产业支柱、三大产业分区”的布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传统农业稳定增收。扛牢扛实粮食安全责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21800余亩。圆满完成45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交售额达1494.12万元,交售均价33.20元/公斤,较去年增长7.44%,实现了烟农收入、烟叶税、上等烟比例、收购均价、户均交售收入“五个增长”。发展蔬菜3000余亩、特色水果1900余亩、茶叶2700余亩、中药材200余亩;养殖业欣欣向荣,全乡11个养殖小区全部投入使用,全乡肉类总产量859吨,生猪、肉牛、羊出栏分别达5353头、2087头、3643头,家禽存栏47753羽,畜牧业现价产值约4536.13万元。二是新型农业提质增效。全面推进苹果、蓝莓、软籽石榴两个核心基地和三个示范基地建设,有序流转土地380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700亩,抚育软籽石榴1820亩、苹果391亩、柑橘790亩、芒果740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2022年在册登记合作社19个,其中县级示范社2个,家庭农场13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变更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新增县级龙头企业2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社员1775人。开展现代农业强村富民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大中村集体经济超过50万元。三是乡村旅游步伐加快。“得埃乌”“舌韵尖山”“金色摆榔”“道酬农庄”等农特产品品牌效应明显。成功巩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乡”创建成果,以“蓝莓园-小白龙钓场-特色小镇-鸡枞宴-龙上树公园-新海家庭农场”为旅游主线,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激活“周末经济”,全年共接待游客7万余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00余万元。
3.乡村振兴衔接推进。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坚持靠前抓、精准找、统筹帮,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自开展动态监测以来,全乡累计识别三类对象214户670人,实施帮扶措施564条,消除风险72户236人;未消除风险的三类对象142户43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61户214人、边缘易致贫户14户4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7户177人),已全部落实了帮扶措施,无返贫致贫情况。持续抓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安置点就业、就学、就医等条件显著改善,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612人,投入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98万元;强化东西部协作帮扶,投入帮扶资金28.35万元。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2户龙头企业、11个合作社与809户农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双绑”覆盖率达100%;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02万元,实施项目8个。连续两年收入下降和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农户实现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及三类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5812.53元,增长15.47%。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尖山村被评定为“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精品村”。
4.民计民生见行见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1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44%。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年内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等救助资金246.5004万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59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291人次;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354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440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48个安置脱贫劳动力137人,其中护林员47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01个。发放社保、妇联、团委三类创业贷款360万元,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深化乡卫生院及5个村卫生室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抓牢控辍保学责任,乡中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医疗教育资源不断优化。武装、保密、档案、应急、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新进展,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 摆榔乡政府
2. 摆榔乡党委
3. 摆榔乡人大
4. 摆榔乡团委
5. 摆榔乡财政所
6. 摆榔乡计生办
7. 摆榔乡企业站
8. 摆榔乡农经站
9. 摆榔乡农科站
10. 摆榔乡兽医站
11. 摆榔乡林业站
12. 摆榔乡水管站
13. 摆榔乡文化站
14. 摆榔乡广播站
15. 摆榔乡党校
16. 摆榔乡城建办
17. 摆榔乡新农保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摆榔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施甸县摆榔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54814.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4731.0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62元,占总收入的0.001%。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增加187437.5元,同比增加1.7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02296.72元。其中:基本支出8284848.53元,占总支出的77.41%;项目支出2417448.19元,占总支出的22.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08826.15元,下降3.68%,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84848.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6693.98元,下降8.27%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74921.19元,占基本支出的69.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5093.2元,占基本支出的8.27%。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4834.14元,占基本支出的22.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7448.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867.83元,增加16.25%,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增多,支出增加。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摆榔乡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49640.00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33500.00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50000.00元;摆榔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及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76764.00元;摆榔乡2021年省级公益林专项资金179425.00元;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596809.00元;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补助资金40000.00元;摆榔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质保金盘活重新安排专项资金107700.00元;2019-2022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42530.19元;摆榔社区岩子脚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及尖山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项目专项资金570000.00元;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专项资金1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4731.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对减少96397.45元,下降0.89%,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7393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0%。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财政所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0475.81元,商品服务支出565476.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17980.0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9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报刊杂志征订费支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支出、市域治理特色项目、法治命案防控宣传等。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52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23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091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政府在职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摆榔乡新农保职工工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137.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77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376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政府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摆榔乡计生办职工工资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204.24元,商品服务支出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5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67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摆榔乡林业站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0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摆榔乡城建办职工工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8430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经站、兽医站、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村干部工资福利支出1612497.00元,商品服务支出330316.00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033796.12元,资本性支出607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25387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摆榔乡企业站职工工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39.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减少190210.00元,同比减少6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00.00元,同比减少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210.00元,同比减少50.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0.00元,占6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入村下乡等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安排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67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0463.82元,下降64.76%,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部分日常运转经费下降。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资产总额276472141.83元,其中,流动资产58398258.25元,固定资产4592897.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8500.00元,公共基础设施 213342486.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083840.78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补录公共基础设施。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