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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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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5-3-/2020-1222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2-22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摆榔乡人民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2,519万元、增长10.7%;财政总收入完成2,280万元、减少11.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6万元、减少13 %;财政总支出完成2,2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8万元、减少1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0元、增长10.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9,300万元,贷款余额4,700万元。

1.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脱贫退出标准,举全乡之力向贫困发起总攻,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9年实现44145人高质量脱贫,剩余29101人已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全乡贫困发生率降至1.4%,顺利通过县级认定、市级考核、省级第三方评估、国家抽检和国家普查验收。

2.基础设施实现全面换挡升级。路网上,完成投资2774.08万元,新修道路18公里,实现自然村道路全部硬化、全乡互联互通。电网上,全面完成全乡农网升级改造,行政村全部通380伏动力电,通电率100%,一户一表改造率100%。水网上,实施了人饮改造自来水厂、集镇“一水两污”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现全乡自来水到户及水质处理率达99%,水源保障率达90%以上,水量保证率达100%。通信网络上,实现村村通,各行政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5G基站完成选址,建成4个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3.依托特色产业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传统农业提质增效,全年实现粮食播种23360亩,产量6038吨;烤烟种植2910亩,交售烟业40万公斤,实现产值1200万元;种植蔬菜3008亩,两青作物3070亩;生猪存栏8093头,肉牛存栏5170头,羊存栏6480头,家禽存栏59460羽,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合资工作。尖山村被评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大中村成功入选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鸡茨村被评为2019年度省级森林乡村。2019年共吸引参观学习及游客3万余人,约本地居民的4倍,创收200余万元。

4.着力基层治理实现乡村面貌大为改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河长累计巡河巡查144次,乱占、乱堆等问题有效遏制,拆除违法建筑3283平方米。路域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由乡、村、组三级干部分级负责实行“路长制”,村民小组落实“门前三包”,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稳步实施,完成摆榔集镇、大平地、尖山大寨子、菠萝寨自然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管道14公里,“一水两污”工作推进有力。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建立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隐患排查,扎实有效推进“平安法治摆榔”建设。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责任分工、监督检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强大合力,实现了村容整洁,乡村美丽。

5.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提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整合全乡中高段年级搬入投资4800万元改扩建的中心学校,进行封闭式教学,小学阶段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100%;中考参考率达10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深入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建档立卡户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完成劳动力就业培训4373人次,小额担保扶持创业和培训40户次,全乡个体经营户增加至106户,外出务工1816人、实现务工收入5448万元、户均增收3万元。现有农村低保200571人、城市低保2222人、特困户5359人,享受高龄补贴128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54.37万元,特困金52.4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万元;4个村骨灰堂投入使用,亡故人员火化率达100%

6.政府自身建设水平不断加强。坚持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身边先进典型杨善洲为标杆、为榜样,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大力传承弘扬杨善洲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恪守为民情怀。抓实廉洁从政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整治“赌酒”、“赌博”、干部“走读”等“四风”问题,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新时代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实干政府新形象全面彰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 摆榔乡政府

2. 摆榔乡党委

3. 摆榔乡人大

4. 摆榔乡团委

5. 摆榔乡财政所

6. 摆榔乡计生办

7. 摆榔乡企业站

8. 摆榔乡农经站

9. 摆榔乡农科站

10. 摆榔乡兽医站

11. 摆榔乡林业站

12. 摆榔乡水管站

13. 摆榔乡文化站

14. 摆榔乡广播站

15. 摆榔乡党校

16. 摆榔乡城建办

17. 摆榔乡新农保

18. 摆榔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703,867.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7,229.01元,占总收入的85.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9,200.00元,占总收入的1.4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27,438.20元,占总收入的13.47%。与上年对比增加1,857,009.38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679,904.44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8,812.82元,占总支出的87.20%;项目支出3,031,091.62元,占总支出的12.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91,402.02元,下降18.55%,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48,812.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0,712.08元,下降7.57%,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1,091.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00,689.94元,下降54.97%,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减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项目支付18,000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支付199,950元;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支付1,200,000元;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付104,000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付135,315.62元;雨露计划项目支付246,000元;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10,000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付250,000元;保障性住房支出项目支付302,826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支付65,000元;黑箐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付200,000元;尖山和鸡茨小学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支付20,000元;摆榔民族学校乡村少年宫建设项目支付18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6,903.4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5%。与上年对比减少8,380,888.63元,下降29.1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4,04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7%。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财政所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7,376.80元,商品服务支出655,289.4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51,433.71元,资本性支出199,9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政府联防队员工资。

5.教育(类)支出9,178,11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4%。主要用于中心学校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15,994.27元,商品服务支出620,705.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21,419.26元,资本性支出2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6,47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543元,商品服务支出1,883.3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0,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政府在职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摆榔乡新农保职工工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2,757.4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395.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6,41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政府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摆榔乡计生办职工工资支出、卫生院乡镇岗位补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5,2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摆榔乡城建办职工工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645,27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经站、兽医站、农科站工资福利支出895,204元,商品服务支出6,816.09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4,766元;大学生村官补助49,121.72元;林业站工资福利支出230,118元,商品服务支出5,157元,个人家庭补助14,706元;水管站工资福利支出273,238元,商品服务支出2,219.44元,个人家庭补助9,246元;对村委会补助及村干部工资商品服务支出166,215元,个人家庭补助715,229.6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出2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5,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摆榔乡企业站职工工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8,0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5,000元,支出决算为260,694.00元,完成预算的6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694.00元,完成预算的34.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施甸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6,750.53元,下降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45.53元,下降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1,105.00元,下降77.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施甸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0元,占72.88%;公务接待费支出70,694.00元,占27.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扶贫下乡、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6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6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安排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289.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7,115.90元,下降62.39%,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其中:行政单位摆榔乡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981.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900.45元,下降65.50%,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摆榔财政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07.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15.45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9,034元,电费及邮电费15,007.17元,差旅费35,050元,会议费102,404.30元,培训费1,900元,接待费70,694元,维修费3,2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资产总额140,379,056.48元,其中,流动资产117,236,838.15元,固定资产7,952,208.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528,591.19元,无形资产568,262.2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54,532.2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80,110.01元,固定资产减少6,636,946.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849,950元,无形资产增加568,262.27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379056.48

117236838.15

7952208.06

798533.81

263732.85


6889941.40


7528591.19

568262.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4,21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4,215.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摆榔乡共开展自评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1,125,960元,编制绩效目标 8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38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 3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doc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摆榔乡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