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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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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04_A/2016-090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01
文号 浏览量 65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由旺镇2015年财政收支总决算分析说明

施甸县由旺镇2015年财政收支总决算分析

说明

一、 基本情况

1、乡镇基本情况

由旺镇位于施甸县城西北二十公里,东经99度04分,北纬24度47分至24度53分。东与老麦乡相邻,南与何元乡、仁和镇相连,西与太平镇交境,北与水长乡接壤,东西相距12.25公里,南北相距14.5公里。由旺镇辖由旺、杨家、永福、坡脚、大-庄、银川、木榔、源珠、华兴、中村、常村、四大-庄、躲安、王家、岚峰、大秧田16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164个村民小组。镇内机构健全,设有七站八所。平均降雨量1025毫米,平均气温17.1℃,年日照量2305小时,蒸发量达1770毫米,全年无霜期266天,镇域面积117平方公里,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平均海拔1460米,属亚热带西南季风气候,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由旺镇具有独特的自然优势—山坝结合,悠久的历史—由旺建街于1366年,是滇缅客商往返的重要交通要塞,素有“体育之乡”、“企业之乡”、“文化之乡”、“云南民间民族艺术之乡”的美誉。

2、当年经济、生产情况

2015年全镇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包谷、小麦、豆类、烤烟、畜牧、核桃、香料烟等产业为主,2015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736万元,仍以第一产业为主。其中:第一产业为26640万元,第二产业为3121万元,第三产业为5970万元。2015年由旺镇农民人均纯收入6551元。

3、当年年底财政供养人口明细情况

由旺镇2015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口576人。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人,政府机关事务-行政运行59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6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人,普通教育304人,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干部教育1人,文化-群众文化3人,广播影视-其他广播影视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2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人、事业单位离退休127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8人(其中:计生办3人,计生服务所5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人,农业-事业运行18人(其中:农科站9人、兽医站5人、农经站4人),林业-其他林业7人,水利-其他水利5人,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1人。

二、预算内财政收支情况

2015财政总收入6267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5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0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08万元(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万元);债劵转贷收入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万元。

2015年财政总支出626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5万元;基金支出100万元;债劵转贷还本支出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万元。

(一)、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1)、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37万元,比上年942万元增195万元,增长20.7%。其中:税收收入1057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22万元,营业税完成602万元,资源税完成2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万元,房产税完成14万元,印花税完成1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4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24万元,契税完成11万元,烟叶税完成326万元;非税税收完成8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万元,罚没收入1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万元。

2、上划税收情况

上划税收64万元。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54万元(上划增值税54万元,上划消费税零万元),上划省级耕地占有税10万元。

3、收入增减情况及原因

2015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7万元,比上年942万元增195万元,增幅20.7%。其增幅主要原因是:营业税完成602万元,与去年的333万元相比增长269万元,增幅80.7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万元,与去年的7万元相比增长5万元,增幅71.43%;房产税完成14万元,与去年的10万元相比增长4万元,增幅40%;土地增值税完成4万元,与去年的1万元相比增长3万元,增幅300%。

(二)、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2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499万元,财政事务支出64万元,税务事务支出30万元,纪检监察事务1万元,商贸事务2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1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公安支出29万元,法院支出5万元,司法支出2万元,普通教育支出3335万元,特殊教育支出3万元,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支出5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23万元,其他教育支出3万元,文化支出36万元,广播影视支出1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0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54万元,抚恤支出55万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4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支出62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3万元,农林水支出636万元(其中农业支出134万元,林业支出41万元,水利支出29万元,扶贫支出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419万元,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万元。

2、基金支出情况

基金补助支出100万元。其中:福利彩票支出100万元。

3债劵还本支出25万元

(三)预算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15年全镇预算收支结余结转0万元。结转2015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万元,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上级补助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收支平衡。

三、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主体税种减幅大,税源枯竭,可挖潜力不大

2015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7万元,比上年942万元增195万元,增幅20.7%。其增幅主要原因是:营业税完成602万元,与去年的333万元相比增长269万元,增幅80.7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万元,与去年的7万元相比增长5万元,增幅71.43%;房产税完成14万元,与去年的10万元相比增长4万元,增幅40%;土地增值税完成4万元,与去年的1万元相比增长3万元,增幅300%。

2、财政支出拨付及时、有序

2015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615万元,比上年4449万元增加支出1166万元,增长26.21%。在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尽管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仍坚持“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财政资金,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支出拨付及时、有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3、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支出大幅度增加,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2015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分别完成3369万元、654万元。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调整居民收入结构的方针,加大对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可用财力的增长滞后于收入的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

2、基层任务繁重,经济压力依然较大。按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随着教育部门的下划,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农业开发、招商引资以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繁杂,依然带来较重的经济压力。由于乡镇财政预算收入与其税源相差较大,完成的财政收入与其担负管理基层的任务所需的经费有较大的差距,形成乡镇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与地方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3、内控制度不力、财务规范有待完善。制度写在纸上、落实在口头上,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监督不严。


附件【2015年由旺镇总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