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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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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2020-1101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1-01
文号 浏览量 6
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实施乡镇发展及民生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脱贫攻坚的短板补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人大

2.党委

3.农经站

4.农科站

5.兽医站

6.财政所

7.林业站

8.水管站

9.企业站

10.党校

11.保所

12.计生办

13.文化站

14.广播站

15.城建办

16.政府

17.中心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1,885,402.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21,811.81元,占总收入的69.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43,940.00元,占总收入的1.5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19,650.57元,占总收入的28.97%。与上年73,170,344.19元对比增加8715058.19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各大局下划资金在上年未列其他收入,当年列了其他收入。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0,533,889.80元。其中:基本支出57,471,277.05元,占总支出的63.48%;项目支出33,062,612.75元,占总支出的3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1,460,985.21元对比增加927095.41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各大局下划资金上年未计入支出,本年计入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71,277.05元。与上年69,640,334.74元对比减少12169057.69元,下降21.17%,主要原因是拖欠职工绩效等各种补贴,部门机构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5%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62,612.75元。与上年21,820,650.47元对比增加11241962.28元,增长51.5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实施的项目较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附表:GK0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GK1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GK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GK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06,177.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9%。与上年89,622,245.21元对比减少27,616,067.24元,下降30.81%,主要原因是拖欠职工绩效等各种补贴,部门机构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98,51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777,431.5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5,260.7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1,398.80元、资本性支出274,4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5.教育(类)支出32,920,30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5,823,948.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4,764.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40,330.92元、资本性支出2,471,258.3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0,7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88,73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05,50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339,854.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90.2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2,261.82元、资本性支出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56,53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551,285.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9,54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59,50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036.01元、资本性支出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776,67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164,97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603.3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66,027.24元、资本性支出2,828,075.6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5,6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98,1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8,182.00元、资本性支出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6,110.00元,支出决算为195,310.04元,完成预算的3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531.04元,完成预算的1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779.00元,完成预算的27.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转经费拖欠和政府单位厉行节约做得好。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18,229.96元,增长-6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768.96元,增长/下降-3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2,461.00元,增长-67.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运转经费拖欠和政府单位厉行节约做得好。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31.04元,占29.97%;公务接待费支出136,779.00元,占70.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31.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531.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7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7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93批次及2767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33,252.11元,与上年12,510,736.03对比减少5977483.92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是拖欠职工绩效等各种补贴和机构运转经费。其中:行政单位政府单位、人大单位、党委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2,965.03元,与上年11,968,673.03元对比减少5985708元,下降50.01%,主要原因是拖欠职工绩效等各种补贴和机构运转经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所单位、计生办单位、企业办单位、城建办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287.08元,与上年542,063.00元对比增加8224.08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拖欠职工绩效等各种补贴和机构运转经费造成减少,各大局下划资金列支出造成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资产总额61,890,599.20元,其中,流动资产40,653,000.73元,固定资产18,770,45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63,958.34元,无形资产3,187.9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31348019.3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457420.13元,其中;流动资产本年40,653,000.73元,较上年101016843.39元减少60363842.66元,固定资产本年18,770,452.20元,较上年30324775.94元减少11554323.7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本年2,463,958.34元,较上年0元增加2,463,958.34元,无形资产本年3,187.93元,较上年6,400.00元减少3212.07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54.9平方米,账面原值2196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3,065.4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3,065.4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政府: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由旺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由旺镇位于施甸县城西北20公里,国土面积117平方公里,辖由旺社区、永福社区、杨家社区、大庄社区、华兴社区、中村社区6个社区村民委员会,常村、银川、四大庄、源珠、木榔、坡脚、王家寨、躲安、岚峰、大秧田10个村民委员会,96个自然村,164个村民小组,2019年末,全镇总人口41144人,其中:男性20676人,女性20468人;有彝族、佤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布朗族、白族、藏族、回族、满族、纳西族共11个少数民族,953人,占总人口的2.3%。人口自然增长率2.9‰。由旺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98户农户,受益340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采用一户一方案的方式实施,施工方式采用农户自己实施和施工队实施相结合。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全面开工后,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镇纪委牵头,项目村领导、镇直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此次项目绩效评价由镇财政所和镇项目办共同负责,我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及时与镇项目办对接,查看其实施方案与验收材料,并将痕迹材料装档,且进行实地走访,进行自我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应到位1888601元,实际到位1888601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施甸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施农改办(201520号)文件要求执行。上级补助资金已兑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审批乡镇报账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账务登记资料完整,会计凭证真实、合法、有效,财务决算报告准确反映项目投资情况,建立健全单个项目专账核算制度。没有任何规定以外列支的项目,不存在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超标准筹资投劳,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议事记录完整,未提高农民筹资筹劳标准,并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资金使用合理。相关账务能准确的反映项目投资情况,会计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不存在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群众户数98户,资金拨付及时率、资金公示公告率、项目建设开工及时率达到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人口数343人,受益贫困村个数5个,最长持续使用时间15年,最短持续使用时间12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贫困户满意度98%

5.绩效自评结果

该工程没有超出预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出,201912月底工程已完工,已完成工程验收和结算。

项目

1.项目名称:由旺镇黄家店、浪坝、岚峰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由旺镇位于施甸县城西北20公里,国土面积117平方公里,辖由旺社区、永福社区、杨家社区、大庄社区、华兴社区、中村社区6个社区村民委员会,常村、银川、四大庄、源珠、木榔、坡脚、王家寨、躲安、岚峰、大秧田10个村民委员会,96个自然村,164个村民小组.黄家店、浪坝、岚峰属施甸县由旺镇,群众以种植水稻、蚕桑、莲藕饲养生猪为主要经济来源。该三个自然村缺乏文化活动场所场地、体育设施,因此加快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尤为重要。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在绩效自评前已实施完工。在施工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全面开工后,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镇纪委牵头,项目村领导、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此次项目绩效评价由镇财政所和镇项目办共同负责,我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及时与镇项目办对接,查看其实施方案与验收材料,并将痕迹材料装档,且进行实地走访,进行自我绩效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应到位970000元,实际到位97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施甸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施农改办(201520号)文件要求执行。上级补助资金已兑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审批乡镇报账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账务登记资料完整,会计凭证真实、合法、有效,财务决算报告准确反映项目投资情况,建立健全单个项目专账核算制度。没有任何规定以外列支的项目,不存在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超标准筹资投劳,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议事记录完整,未提高农民筹资筹劳标准,并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资金使用合理。相关账务能准确的反映项目投资情况,会计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不存在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自然村数量3个,资金拨付及时率97%,项目验收及时率、项目建设开工及时率和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文化活动人次110人,绿化率96%,使用年限大于15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9%

5.绩效自评结果

该工程没有超出预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出,201912月底工程已完工,已完成工程验收和结算。

教育:(见附表:GK0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GK1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GK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GK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