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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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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04_A/2016-0801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1-20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财政
由旺镇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由旺镇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1月20日在由旺镇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上

由旺镇财政所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镇第12届人大第4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代表提出建议。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和镇纪检监督下,在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经全镇人民群众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我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财税目标任务。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财政总收入完成6267万元(其中教育收入3722万元,比上年2470万元增1252万元,增长50.69%),比上年4856万元增加1411万元,增长29.06%,完成年初预算2574万元的243.4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1137万元,比上年942万元增195万元,增长20.7%;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完成2458万元,比上年2060万元增398万元,增长19.3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完成2408万元,比上年1801增607万元,增长33.7%;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万元,比上年53万元增47万元,增长88.68%;中心学校债劵转贷收入完成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万元。

财政总支出完成62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722万元,比上年2470万元增1252万元,增长50.69%),比上年4856万元增1411万元,增长29.06%,完成年初预算2574万元的243.4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5615万元,比上年4449万元增长1166万元,增长26.2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0万元,比上年53万元增长47万元,增长88.68%;上解上级支出190万元比上年215万元下降25万元,减幅11.63%;中心学校债劵还本支出完成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万元。

2015年全镇预算收支结余结转0万元。结转2016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万元,上级基金补助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全镇财税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全力抓好增收节支,收支规模再上新台阶。

一是狠抓组织收入工作,着力完善收入征管的激励机制。加强税收征收工作,突出对烟草、投资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加大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面规范党政机关财务管理活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1137万元(税收收入完成105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0万元),比上年942万元增195万元,增长20.7%。其中:增值税完成22万元,营业税完成602万元,资源税完成2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万元,房产税完成14万元,印花税完成1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4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24万元,契税完成11万元,烟叶税完成32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万元,罚没收入1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万元。

(二)发挥财政职能,经济实现新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5563万元,其中七彩云南4万元、产业扶贫22万元、整村推进30万元、整乡推进1000万元、异地搬迁2243万元、文化广场和活动室项目45万元、岚峰水库征地补偿642万元、人饮工程23万元、骨灰堂塔建设10万元 、公益性公墓建设22万元、交通局工程款57万元、公益林管护防建设17万元、新农合补偿1448万元。二是统筹乡镇发展,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效明显,全年争取实施普惠制项目2个、普惠制增量项目2个、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2个、新农村市级试点项目1个、新农村工作队经费项目1个,财政奖补资金255万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2015年,全镇投入民生领域资金达1681万元。一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04万元,受益学生2620人;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20万元,惠及农村中小学生2256人次;争取校舍安全等项目工程882万元。二是积极落实惠农政策,通过“一折通”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资金475万元。其中良种补贴58万元、综合直补272万元、退耕还林8万元、生态林补贴16万元、草原生态补贴6万元、抗震安居补助115万元。

各位代表,2015年全镇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持续增长后劲乏力,公共预算收入能形成有效财力的税源较少。二是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收入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支出的增长需求,财政预算平衡难度加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总结经验,创新举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为主,把握政策导向,立足镇情,着眼全局,千方百计加强财源建设,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力争2016年财政工作顺利完成。

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 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2016年全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严肃财政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全镇地方财政收支安排

全镇财政总收入预计可用财力为3490.54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6.12万元

其中:税收收入为1182.89万元(工商各税841万元,烟叶税341.89万元);非税收入93.2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050.05万元

其中:(1)体制补助1921.27万元;(2)香料烟税收返还88.78万元;(3)收入目标考核奖励补助40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万元;

4、减:上解上级超收分成上解支出172.63万元

全镇财政总支出预算完成3490.54万元

其中:人员工资支出完成1615.43万元,失业金支出18.7万元,工会费支出32.3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8.96万元;离退休支出633.4万元;遗属补助17万元;村干部工资支出139.11万元;半供养人员支出93.5万元;社会事务发展与集镇维护支出140万元;2015年非税收入返还支出93.23万元;其他支出75.8万元(拨付2015年指标结转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用于安装路口治安管理的高新摄像头费用5.1万元;偿还债务资金178万元;安排2016年预备费30万元

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预算总计3490.5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490.54万元。

收支平衡。

(二)全镇财政总支出预算完成3490.54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人员工资支出1615.43万元;

人大基本工资支出11.24万元;政府基本工资支出110.1万元;党委基本工资支出4.54万元;农业站基本工资支出36.55万元;农经站基本工资支出18.07万元;林业站基本工资支出27.87万元;兽医站基本工资支出21.68万元;企业站基本工资支出4.31万元;水利站基本工资支出22.25万元;党校基本工资支出3.72万元;文化站基本工资支出12.52万元;广播站基本工资支出9.2万元;计生办基本工资支出14.98万元;城建办基本工资支出16.35万元;财政所基本工资支出28.17万元;农保所基本工资支出14.25万元;中心学校基本工资支出1259.63万元(其中:小学1057.83万元,银川中学201.8万元)。

2、失业金支出18.7万元;(事业编制工资总额的1.2%)

政府支出0.25万元;农业站支出0.49万元;农经站支出0.2万元;林业站支出0.38万元;兽医站支出0.29万元;水利站支出0.3万元;党校支出0.05万元;文化站支出0.17万元;广播站支出0.12万元;城建办支出0.09万元;农保所支出0.09万元;中心学校支出16.27万元(其中:小学13.54万元,银川中学2.73万元)。

3、工会费支出32.31万元;(工资总额的2%)

人大支出0.23万元;政府支出2.2万元;党委支出0.09万元;农业站支出0.73万元;农经站支出0.36万元;林业站支出0.56万元;兽医站支出0.44万元;企业站支出0.09万元;水利站支出0.45万元;党校支出0.07万元;文化站支出0.25万元;广播站支出0.18万元;计生办支出0.3万元;城建办支出0.33万元;财政所支出0.56万元;农保所支出0.28万元;中心学校支出25.19万元(其中:小学21.16万元,银川中学4.03万元)。

4、公务费支出418.96万元;

(1)、人大公务费支出7.62万元(其中:1、在职人员公务费2人*0.36万元=0.72万元;2、人大会议费4万元;3、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县人大代表0.04万元*20人=0.8万元,乡人大代表0.03万元*70人=2.1万元);(2)、政府公务费支出199.13万元(其中:1、车辆运行经费(15000元+109*0.15*365)*2=4.2万元/4季度=1.05万元;2、人员公务费24人*0.36万元=8.64万元;3、项目办办公经费8万元;4、综治办办公经费2万元;5、司法所调解案件补助经费3万元;6、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2万元;7、民政办办公经费2万元;8、党委政府会议费30万元;9、挂村领导工作经费16万元;10、政府工作经费30万元;11、政协工作经费5万元;12、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经费11人*2万元=22万元;13、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14、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5万元;15、村委会换届工作经费16万元;16、产业发展经费20万元,17、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2万元,18、篮球运动会经费7万元,19、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伙食费补助7.44万元(31人,每人每年2400元);(3)、计生办公务费支出1.08万元(3人,人均0.36万元);(4)、党委(纪检专干人员)公务费支出8.25万元(3人,人均2.75万元);(5)、农经站公务费支出3.44万元(1、人员公务费4人*0.36万元=1.44万元;2、工作经费2万元);(6)、企业站公务费0.36万元;(7)、党校公务费支出0.36万元;(8)、文化站公务费支出1.08万元(3人,人均0.36万元);(9)、广播站公务费支出0.72万元(2人,人均0.36万元);(10)、城建办公务费支出1.44万元(4人,人均0.36万元);(11)、农保所公务费支出2.08万元(1、人员公务费3人*0.36万元=1.08万元;2、工作经费1万元);(12)、农业站公务费支出3.24万元(9人,人均0.36万元);(13)林业站公务费支出2.82万元(1、人员公务费7人*0.36万元=2.52万元;2、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意外伤害险费用0.3万元);(14)、兽医站公务费支出3.8万元(1、人员公务费5人*0.36万元=1.8万元;2、工作经费2万元);(15)、水利站公务费支出2.8万元(1、人员公务费5人*0.36万元=1.8万元;2、工作经费1万元);(16)、财政所公务费支出18.35万元(其中:1、人员公务费6人* 0.36万元=2.16万元;2、工作经费12万元;3、预决算会议费3.6万元;4、车辆运行经费0.59万元);(17)、中心学校公务费支出55.84万元(其中:1、小学教师办公经费:学生数2265人*0.016万元=36.24万元;2、银川中学教师办公经费:学生数350人*0.016万元=5.6万元3、教育考核奖14万元);(18)村委会公务费支出70.05万元(其中:1、党建经费16个村*3万元=48万元;2、村级公务费16个村*0.6万元+4.15万人(全镇人口)*3元=22.05万元)。(19)、派出所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禁毒工作经费2万元,交通工作经费2万元,消防工作经费1万元);(20)、国税、地税征税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21)、国土所工作经费支出0.25万元;(22)工商所工作经费支出0.25万元(23)、法庭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

5、离退休支出633.4万元;

政府行政离退休支出67.94万元(其中:离休费支出7.59万元;退休费支出60.35万元),农业站退休费支出7.82万元;林业站退休费支出16.21万元;兽医站退休费支出3.61万元;计生办退休费支出3.03万元;中心学校退休费支出534.79万元(其中小学493.61万元,银川中学41.18万元);

6遗属补助支出17万元;

政府遗属补助支出2.25万元;林业站遗属补助支出1.33万元;中心学校遗属补助支出13.42万元(其中小学11.77万元、银川中学1.65万元)。

7、村干部工资支出139.11万元;

8、半供养人员支出93.5万元;

政府半供养人员支出10.82万元;派出所联防员支出4.25万元;计生员支出12.48万元;城建办半供养支出2.83万元;财政所半供养支出3万元;中心学校半供养支出24.41万元(其中小学半供养支出21.98万元,银川中学半供养支出2.43万元);治保会人员工资支出11.95万元(83人*120元*12个月=11.95万元)。林业站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人员工资4.32万元(6人*1800元*4个月=4.32万元);大学生村官工资支出19.44万元。

9、社会事务发展与集镇维护140万元;

10、2015年非税收入返还支出93.23万元;

(1)政府非税返还支出22.88万元;其中:计生罚没收入返还13.92万元、社会抚养费收入返还8.48万元、中村加油站承包款返还0.48万元;

(2)兽医站房租收入返还支出0.47万元;

(3)财政所利息收入返还支出7.13万元;

(4)中心学校学前教育收费返还支出62.75万元。

11、其他支出75.8万元(2015年指标结转:(1)施财农改〔2015〕7号《关于下达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及增量资金的通知》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60.8万元;(2)施财预〔2015〕1102号《追加由旺镇四大庄村一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15万元)。

12、用于安装路口治安管理的高新摄像头费用5.1万元(5个*1.02万元=5.1万元);

13、偿还债务资金178万元;

14、安排2016年预备费3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预算数据属县级测算暂定数据,如有变动,财政所再向镇人大主席团作详细汇报。

三、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及措施

2016年,我们将按照镇第12届人大第4次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紧扣发展主题,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各项建设,各部门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任务十分艰巨,财政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因此,全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将增收与节支工作放到首位,切实抓紧抓实,做到增收有硬措施,节支见成效,管理下功夫,政策有新突破,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一)强化税收征管,开源节流增收入。一是按照应收尽收、从实从快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挖掘征收潜力。二是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财税形势分析,加强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监控,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开展税收专项稽查,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税源定额管理,挖掘税收收入增长潜力。三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车辆、会议、接待等一般性支出规模,集中财力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需求。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惠民生。一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二是着力支持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三)在全镇各单位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结算行为,减少现金支付结算。

(四)加强财务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镇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两个务必”的精神,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各位代表,在由旺镇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进程中,需安排支出的地方很多,财政收支之间的矛盾仍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我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由旺镇2016年财力测算表》

2、《由旺镇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2016年1月15日


附件【由旺镇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政府(附件无结余以12月份工资为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