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16_C/2017-0122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根据《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施安〔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和春运安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勇 局长
副组长:蒋正高 副局长
陈应娟 政治部主任
成 员:朱毅金 办公室负责人
谢艳丽 基层股股长
李海波 宣教股股长
李桂萍 社区矫正股股长
杨恩丽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徐荣华 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 毅 公证处主任
13个基层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朱毅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痕迹台账、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各股室、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紧急避难场所的设置、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三)公务车辆安全情况。包括办公区车辆秩序、单位日常车辆保养维护、车辆安全检验、车内消防器材配置等情况,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情况。
(四)用电用水安全情况。包括电器设备、电源线路、自来水管是否老化;用电、用水安全工作制度等情况。
(五)办公用房及修缮施工安全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管理,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等情况。
(六)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七)安全管理台帐情况。根据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股室、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部位要实施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值守,强化防范。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切实加强调度。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