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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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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2-3-/2018-1123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16
文号 浏览量 69
主题词 司法
中共施甸县司法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在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队伍纪律

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


按照《中共施甸县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824号)《中共保山市司法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司党201829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全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制度约束,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建设“五型”队伍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施甸跨越发展、决战脱贫攻坚、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实际,着力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过硬方面。着力整治对司法行政机关从属于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认识不清,对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缺乏深刻理解,没有把政法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存在“四个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的问题;整治少数部门股室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对干警职工思想动态、个人重大事项变化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存在“灯下黑”的问题;整治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严治警抓而不紧、约束不力,干警职工违纪违法时有发生的问题。

(二)业务过硬方面。着力整治抓队伍业务技能、岗位练兵和应急处突演练不扎实,图形式、走过场,干警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处置能力不足,“跟不上、管不严、说不清、办不了”的问题;整治个别干警职工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甚至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问题;整治少数干警职工对舆论引导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宣传,重处置轻防范,应对涉法舆情办法不多,严重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问题。

(三)责任过硬方面。着力整治领导干部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缺乏,在其位不谋其政,失职渎职的问题;整治执行制度规定不严,相关制度规定形同虚设,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整治部分领导干部怕冒风险、怕担责任、怕丢“乌纱帽”,遇到棘手问题“绕着走”,在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失误面前不敢承担责任、歪风邪气面前不敢坚决斗争的问题。

(四)纪律过硬方面。着力整治有的干警职工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心无所畏、言无所戒、行无所止,个人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整治政治纪律和组织观念淡泊,对党不忠诚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整治遵守保密纪律不严格,跑风漏气,擅自留存、泄露和扩散尚未公开或应当保密事项的行为;整治落实从严治警的“铁规”“禁令”不力,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严重司法腐败的问题。

(五)作风过硬方面。着力整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不严格,存在公务接待超陪同人数、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超预算、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变相超标等问题;整治对队伍教育管理不严,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干警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用手机或电脑聊天、打游戏,以及会纪会风不正等问题;整治少数干警职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窗口服务行业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从严求实、坚持依靠群众,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动员学习阶段(6月下旬—7月下旬)

1.积极动员部署。根据省、市、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对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720日前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确保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深入人心。

2.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警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切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明底线、知边界。

3.强化正反面典型教育。深入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李培斌、“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余志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禹凌云、“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彭旭邦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干警职工见贤思齐、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电影决不姑息》,用近年来发生的云南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照民,省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原副主任张景安,云南警官学院原书记杜敏、原副院长钱磊,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康晓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干警,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二)对照检查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

1.自检自查找准问题部门和股室要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问题或存在监管盲区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入手,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自身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和研究分析,对今年以来市纪委通报18名同志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和近几年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等进行深刻反思。特别是要对照去年以来发生在省第一监狱服刑人员张林仓脱逃事件,保山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等案件进行自检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开门纳谏听取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等形式,真正沉下去、实起来,从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中反思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问卷调查,重点就执法司法情况、干群关系、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意见征集箱,在施甸长安网和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意见征集箱,开门纳谏,广泛征求、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职工的意见建议。

3.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局党组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看执法规范化、队伍纪律作风、重点任务进展等情况。对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发生的重大案(事)件适时进行通报,通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挖严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下旬—9月下旬)

1.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要适时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队伍建设定期形势分析会,重点查找、分析队伍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列出主要问题清单,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抓整改落实,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带来的变化和成效。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干警职工违反规定、边查边纠边犯、顶风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2.建章立制从严治警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提出解决对策,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从严治警制度体系。要对队伍建设方面的制度措施进行集中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没有的要抓紧建立。重点围绕“五型”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形势分析、请示报告、党组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问责督查、警务督察、请销假等制度,健全完善全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考核奖惩机制。

3.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局党组要采取统一检查、重点检查、交叉检查、警务督查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整改任务落实,重点看思想认识是否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是否牢固、担当精神是否增强、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抓党建队建责任是否压实、纪律作风是否确实好转,以及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司法质量是否提升。加强分析研判,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方案。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积累的经验,总结推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和创新做法,巩固、拓展和转化运用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四、工作要求

开展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是今年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部门和股室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的重要保障。局党组和全局干警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学习贯彻陈豪同志在省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暨2018年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和张太原同志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法思想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投身于专项整治活动之中。

(二)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局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段映和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正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应娟,副局长段化雪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和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三)统筹协调,相互促进。要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千人进百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源头治理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做好年度综治维稳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科学谋划推进,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过程成为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过程。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指导,特别是要盯住关键环节开展督促检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部门,要及时提醒纠正,切实把抓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压实落地。要建立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不定期对干警职工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切实把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把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形成全面从严治警新常态。

(五)注重引导,强化宣传依托施甸长安网和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意义,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注重用好施甸政法”“施甸司法行政”等微信新媒体平台,及时把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和取得成效传递到社会,凝聚传播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为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