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24120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根据要求,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政治统领有高度。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组织生活等制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铸牢意识形态防线,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参保扩面有力度。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30万人,参保执行率99.33%,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待遇落实有保障。职工和城乡居民就医就诊132.24万人次,总医疗费用47297.78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报销24332.99万元,居民、职工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5%。四是基金监管有强度。强化检查整治,发现并责令退回违规资金83.6万元,办理行政案件5起、罚款35.5万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起;强化智能审核,复审终审引擎分析13565条,人工抽查复审终审22209条,共扣款52.97万元。五是集采和价格调整有成效。大力推动药品耗材集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累计采购药品396种、1963.74万元,采购耗材57种、165.12万元,采购金额同比增长30%,切实减轻看病就医费用负担;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年内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05项,有序推动6周岁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落地执行。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2024年全县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医保局班子团结协作、干部上下联动发力的结果。一是制度改革推进有序。根据市医保局统一部署,以健全落实待遇清单制度为抓手,重点深化职工门诊共济制度改革,紧盯退休职工等群体,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制度改革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共有门诊共济4.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81.06万元,享受待遇人员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749.5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302.88万元,账户支付442.08万元。二是两定机构管理有方。与134家定点零售药店,27家定点医疗机构(包含5家诊所)签订了服务协议,根据负面清单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检自查5次,退回违规资金18.85万元,对1家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定点药店暂停刷卡6个月。三是经办服务提升有力。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医保码激活率94.36%、医保码结算率94.98%、移动支付率1.51%、“双通道”流转电子处方131条,134个村卫生室完成“村村通”项目建设并开通医保专网,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医保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按时办结率为100%、参保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81.41%。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群众满意的“清廉机关”。二是持续抓紧参保工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征缴联动,确保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三是持续抓实基金监管。认真落实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管联动机制,实现联合部署、联合宣传、联合检查、联动办案。
四是持续推进改革发展。继续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前期工作;按照省级部署、市级安排,扎实落实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大力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巩固拓展基层集采示范点成果。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