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4-4-/2021-062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文号 | 浏览量 | 2 |
申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申领渠道
现场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在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中心申领。
网上申领: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si.12333.gov.cn),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也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网上服务大厅或“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领取期限
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最短为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另外
网上审核是五个工作日;
由失业地(参保地)区县就业局负责审核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