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1-0927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69 |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酒房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旅游名乡、生态立乡、城镇富乡、农业稳乡、科教兴乡、改革活乡”“六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酒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奋力开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明开放、环境优美、民族团结、和谐安宁的美丽酒房建设新局面。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做到统一指挥、全力以赴、全员参与,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乡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同时,我们不仅注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还统筹打好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仗,取得了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都硬、两战都赢”的阶段性胜利,各项经济指标、经济总量运行保持合理区间脱贫攻坚强力推进,精准扶贫成效明显。
全力补短板,三大战役获得新胜利
全力建体系,产业质量获得新提高
3、全力抓项目,乡村投资获得新增长
4、全力惠民生,社会事业获得新突破
5、全力转作风,自身建设获得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酒房乡政府
2.酒房乡党委
3.酒房乡人大
4.酒房乡团体
5.酒房乡财政所
6.酒房乡城建办
7.酒房乡党校
8.酒房乡广播站
9.酒房乡林业站
10.酒房乡农保所
11.酒房乡农业服务中心
12.酒房乡水管站
13.酒房乡企业办
14.酒房乡林业站
15.酒房乡文化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根据资产系统数据,酒房乡共有公车5辆,其中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车辆云M05700为轿车,资产价值340000.00元,已于2012年做变价转让,转让收入已上缴财政,有处置文件施公车编发[2013]4号,资产系统未做处置。车辆015195为吉普车,未取得处置手续,资产仍在系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8,979,53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74,844.59元,占总收入的92.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XX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4,688.80元,占总收入的7.71%。与上年收入64,756,345.45元对比减少25776812.06元,下降39.80%,主要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酒房乡中心校上划县教体局管理,收入决算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3,802,727.7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8,086.70元,占总支出的46.03%;项目支出18,244,641.00元,占总支出的53.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81,464,020.70元对比减少47661293.00元,下降58.50%,主要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酒房乡中心校上划县教体局管理,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58,086.70元。与上年45,100,580.87元对比减少29542494.17元,下降65.50%,主要原因为:中心校上划县教体局管理,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728,237.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181,347.0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332,858.90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17,625.05元,占基本支出的7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40,461.65元,占基本支出的2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44,641.00元。与上年36,363,439.83元对比减少18118798.83元,下降49.83%,主要原因为中心校项目支出减少1,814,100.00元,政府本级项目也相应减少。2020年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元) |
施财预〔2020〕20号酒房乡大麻场搬迁安置点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
266,680.00 |
施财整合〔2019〕64号酒房乡2019年改水改厕垃圾处理项目 |
160,000.00 |
施财整合〔2020〕3号2020年酒房乡示范村污水治理项目 |
1,174,500.00 |
施财整合〔2020〕56号2020年酒房乡示范村垃圾处理项目 |
35,500.00 |
施财整合〔2019〕52号2019年酒房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
52,209.00 |
施财预〔2020〕615号酒房乡非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
1,456,000.00 |
施财预〔2020〕292号酒房乡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
794,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后寨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2,068,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摆田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山头队组肉牛养殖小区建设 |
2,030,000.00 |
施财整合〔2020〕3号2020年酒房乡摆田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杨善洲干部学院食堂建设项目 |
475,34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梅子箐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
1,500,000.00 |
施财整合〔2020〕3号2020年酒房乡示范村公厕建设项目 |
240,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村内户外道路建设项目(酒房社区一碗水道路硬化) |
1,300,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村内户外道路建设项目(后寨村、摆田社区道路硬化) |
1,200,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垭口村安置点散养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600,000.00 |
施财整合〔2019〕30号2019年酒房乡人居环境项目 |
2,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甘蔗种植项目 |
10,66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蚕桑种植项目 |
9,8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两青种植项目 |
11,6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芒果种植项目 |
1,4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桃子种植项目 |
4,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能繁母牛养殖项目 |
120,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能繁母羊养殖项目 |
5,000.00 |
施财整合〔2020〕4号2020年酒房乡产业发展能繁母猪养殖项目 |
240,000.00 |
施财整合〔2020〕3号2020年酒房乡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及改造项目 |
25,000.00 |
施财整合〔2019〕55号2019年酒房乡产业发展两青蚕桑种植项目 |
17,100.00 |
施财整合〔2019〕48号2019年酒房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酒房社区、后寨村) |
200,000.00 |
施财整合〔2019〕56号2019年酒房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坪子地村) |
200,000.00 |
施财整合〔2020〕45号酒房乡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1,285,727.00 |
施财农〔2020〕53号2020年酒房乡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 |
50,000.00 |
施财农〔2020〕71号2020年酒房乡市级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
40,000.00 |
施财整合〔2020〕13号2020年酒房乡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
360,000.00 |
施财整合〔2019〕50号2019年酒房乡未达“避雨遮风”项目 |
423,105.00 |
酒房乡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项目 |
125,000.00 |
施甸县酒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32,020.00 |
酒房乡彩票公益金项目(麻寨、泻寨) |
400,000.00 |
施财综〔2020〕1号2019年酒房乡彩票公益金项目(后寨小街山) |
330,000.00 |
合计 |
1824464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1,69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2%。与上年47,272,028.92元对比减少18160332.55元,下降38.42%,主要为机构改革,中心校上划县教体局管理,教育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8,10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人员经费2,957,998.31元,公用经费1,806,522.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6,904.08元,政府基础设施建设266,680.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8,63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人员经费318,973.73元,日常公用经费19,660.08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4,54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农保所人员经费、本乡镇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合计1,034,806.04元,日常公用经费17,743.68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649,36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发放酒房卫生院乡镇岗位补贴62,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42,167.57元,计生办及政府公用经费95,200.00元,疫情防控经费50,000.00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71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141,39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132,046.00元,公用经费9,345.12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20,875,9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等人员经费1,714,149.20元,日常公用经费633,607.75元,村干部生活补助、生态护林员工资等6,879,836.05元,涉农项目支出11,648,34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3,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企业站遗属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5,273.29元,完成预算的8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223.29元,完成预算的9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050.00元,完成预算的71.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财力不足,预算执行困难。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479.64元,下降1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689.71元,下降1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789.93元,下降26.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财力不足,预算执行困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223.29元,占70.49%;公务接待费支出93,050.00元,占29.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223.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223.2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乡镇开展公务活动,扶贫工作,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0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单位来我乡镇进行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6,879.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0156.27元,下降51.2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财力不足,财政支出困难。其中:行政单位酒房乡党委、政府、人大、团体等,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4,612.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6836.61元,下降53.0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困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酒房乡财政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67.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80.34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8972.15元、水费10,904.50元、电费20,389.15,邮电费99,545.55元,维修费466,599.58元、差旅费17,869.00元、租赁费20,000.00,会议费266949.28 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93,050.00元、劳务费538736.92元、委托业务费9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223.2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资产总额78394056.70元,其中,流动资产65486539.96元,固定资产原值8113267.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2881497.00元,受托代理资产1912752.0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1251.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12878.00元,无形资产增加2662596.00元(根据要求,将土地使用权从固定资产转入无形资产中)。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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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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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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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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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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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00 |
78394056.70 |
65486539.96 |
8113267.72 |
4079299.30 |
1074402.00 |
0.00 |
2959566.42 |
0.00 |
0.00 |
2881497.00 |
191275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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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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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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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5,7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4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2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7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社区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社区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总长度3100米硬化面积12985平方米;铺筑砂砾石级配层厚0.15米;另支砌挡土墙216立方米;路灯18盏,杆高7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绩效目标一旦建立,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目标,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和整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包括状态检查和工作过程检查两方面内容。项目的状态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绩效是否达到要求,项目是否在进度计划和预算之内,以及项目管理的范围是否正确;项目的工作过程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得如何,现在做得是否满足要求,有哪些问题需要改进。
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办相关人员和村小组负责人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适宜建设地点后编报实施方案,组织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测量绘图;项目得到批复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项目由酒房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办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闵行对口支援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社区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发[2020]82号)文件,项目估算总投资151.00万元,目前资金151.00万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闵行区对口支援保山市(区级)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函》(闵府[2020]36号)文件,援助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社区道路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51万元,目前全部支出用于项目工程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闵行区对口支援保山市(区级)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函》(闵府[2020]36号)及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闵行对口支援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社区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发[2020]82号)文件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行乡、村、组、户四级公示公告制度,确保项目资金“阳光”操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社区水泥硬化路面长3100米,其中:岩房头小组2200米,椿木树小组900米;安装路灯18盏;DN300涵管32m;DN400涵管12道;DN600涵管12m。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在2020年完成建设摆田社区水泥硬化路面长3100米,安装路灯18盏,项目投资151万元,项目工程质量达到行业验收标准,项目惠及2个自然村村,共87户383人。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后收益群满意度达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建设程序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自评分95分,主要是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应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酒房乡地处施甸县城西南部,距县城44公里,全乡国土面积317.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万亩。辖摆田社区、梅子箐村、酒房社区、小寨村、里强村、垭口村、后寨村、沙子社区、坪子地村、旧寨村10个村(居)委会。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酒房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1、落实政策; 2、促进发展;3、维护稳定;4、加强管理。 5、强化服务。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酒房乡进行精心细致严谨的预算,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关系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保障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酒房乡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14260000.00元,决算收入38979533.39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44844.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000.00元,其他收入3004688.80元。年初预算支出14260000.00万元,决算支出33802727.7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8086.70元,项目支出18244641.00元。
(1)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974844.59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549245.15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35000.00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38633.81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4549.72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649367.57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3684318.00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151391.12元;
农林水支出类24133023.22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33316.00元;
10.其他支出类330000.00元。
(2)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841696.37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7583.72元,占总支出的44.02%;项目支出16704112.65元,占总支出的55.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基本支出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41425.15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38633.81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4549.72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649367.57元;
5、节能环保支出类710400.00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141391.12元;
7、农林水支出类5168500.35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33316.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乡镇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编制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上年度收支情况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重点是1、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实际人员数量进行人员增减编制;2、人员经费,按照人事部门核对的人数和人员经费标准直接计算编制;3、半供养人员(包含临时工、村干部等)补助;4、项目预算绩效编制;5、强化厉行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合理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对酒房乡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2)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
4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1、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 |
达标一条目标得2分,全部达标得4份,都不达标不得分 |
4 |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
3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3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三公经费”变化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2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达到目标值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7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达到目标值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预算调整率(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支付进度率(5分) |
5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达到目标值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政府采购 |
3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达到目标值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8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8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8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8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8分。 |
达到目标值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3分) |
3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基础信息完善性(3分) |
3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
达到目标值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达到目标值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 |
1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实际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达到目标值得8分,否则不得分 |
8 |
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达到目标值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质量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达到目标值得8分,否则不得分 |
8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达到目标值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6分) |
6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7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
达到目标值得6分,否则不得分 |
6 |
社会效益(7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达到目标值得7分,否则不得分 |
7 |
|||
生态效益(6分) |
6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达到目标值得6分,否则不得分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6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6分) |
达到目标值得6分,否则不得分 |
6 |
||
合计 |
100 |
|
|
|
97 |
(3)自评组织过程
酒房乡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相关要求,成立自评考核小组:
组 长:李友赛 乡长
副组长:杨志海 纪委书记
段晓娟 所长
组 员:杨继娟 张建梅 杨磊 苏敏
按照预算绩效体系,对2020年预算资金进行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明确得7分。
2. 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8分。
(2)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15分。
2. 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12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得2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有执行,执行力度还待加强。
(2)资金使用合规性得4分: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基础信息管理得6分,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公用经费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较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数有所下降。
3.资产管理得3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国家财产安全;
(3)产出情况分析
1.职责履行得30分:2020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得6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社会效益得7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4.生态效益得6分:生态效益有所改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0年,我乡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乡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的机制仍不够完善,体系设置和人员水平也顾在诸多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法律级次较低;二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三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全系不完善;四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三是要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有益于下一年度年初预算资金,在资金使用期间定时作绩效评价,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偏差,可以尽快修改,不用到后期才发现无法弥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0年我单位更加重视绩效评价,在此一年中,主要经验是围绕指标体系进行全面绩效评价,与预算、目的做规划。
基础工作管理方面。我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申报。2020年对政府整体支出设定绩效目标评价,对各项经费进行绩效目标管理。
具体实施情况。我乡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预算管理方面,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利用率高于90%,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按上级要求进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