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04_A/2018-0919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39 |
施甸县酒房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酒房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族群众凝心聚力谋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勇于担当抓落实、攻坚克难促跨越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脱贫攻坚为统领,紧密结合乡情,紧扣资源优势,紧抓发展机遇,科学谋划、奋力拼搏,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动摇,坚持“调结构、转方式”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不动摇,牢牢抓住项目提升不放松,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高度重视和改善民生。全乡经济呈现稳中有升、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良好势头,开创了酒房跨越发展新局面。
1、脱贫攻坚强力推进,精准扶贫成效明显
2、传统产业巩固提升,农村经济运行平稳
3、项目工作成效显著,发展条件日趋改善
4、生态建设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巩固改善
5、抓作风提效能,执政能力得到新提升
6、民生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酒房乡政府
2.酒房乡党委
3.酒房乡人大
4.酒房乡团体
5.酒房乡财政所
6.酒房乡计生办
7.酒房乡城建办
8.酒房乡党校
9.酒房乡广播站
10.酒房乡林业站
11.酒房乡农保所
12.酒房乡农业服务中心
13.酒房乡水管站
14.酒房乡企业办
15.酒房乡林业站
16.酒房乡文化站
17.酒房乡中心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5,237,87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37,872.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2,458,219.1元,增长(减)4.66%,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增加收入1812632.元,人员工资政策性调增(改革性补贴和政府奖励性绩效)。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减少收入55492.00元。
3. 教育支出类,增加收入5005988.76元。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增加收入117199.53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减少收入82765.07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减少收入110614.59元。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增加收入36353.31元。
8. 农林水支出类,减少收入7762386.95元。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增加收入3504.00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增加收入2713800.00元。
11.其他支出类,增加收入1280000.00元。
12.国防支出类,减少收入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5,559,478.97元。其中:基本支出45,522,368.86元,占总支出的81.93%;项目支出10,037,110.11元,占总支出的18.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14,973,836.36元,增长(减)36.8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503935.86元,政策性调资和发放政府奖励性绩效。
2.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新增支出1791743.79元,具体为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新增支出1874571.46元,半供养人员工资调增,发放抚恤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构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新增支出2803585.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22,368.86元。与上年对比增(减)14,973,836.36元,增长(减)36.8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503935.86元,政策性调资和发放政府奖励性绩效。
2.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新增支出1791743.79元,具体为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新增支出1874571.46元,半供养人员工资调增,发放抚恤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构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新增支出2803585.2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57%,人均114271.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3% ,人均3304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37,110.11元。与上年对比增(减)5,175,130.65元,增长(减)106.44%,主要原因为:
1.摆田学前发展综合奖补中央专项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300000.00元。
2.摆田村美丽家园一事一议工程,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3.沙子村一事一议工程,新增项目支出200000.00元。
4.梅子箐蚂蝗水一事一议工程,新增项目支出200000.00元。
5.摆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963000.00元。
6.美丽家园桥下活动室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48700.00元。
7.大麻场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55000.00元。
8.小集镇太阳能路灯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00000.00元。
9.产业扶贫项目(软籽石榴种植),新增项目支出642000.00元。
10.校舍维修改造小寨综合楼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13,000.00元。
11.改薄专项(新寨学生宿舍)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54,800.00元。
12.改薄专项(泻寨综合楼)项目,新增支出1,300,000.00元。
13.第三批改薄省级专项(梅子箐综合楼)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100,000.00元。
14.第三批改薄省级专项(梅子箐厕所浴室)项目,新增项目支出22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59,478.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对比增(减)14,523,836.36元,增长(减)35.83%,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441.59元。
2.公共安全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92元。
3.教育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0559.26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199.53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04.93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127.13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46.69元。
8.农林水类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4592.87元。
9.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00.00元。
10.其他支出类,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2,14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2%。主要用于人大人员工资180633.00元;政府人员工资及经费4675086.83元;财政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408213.06元;纪检监察事务经费94866.56元;招商引资费用16300.00元;团体人员经费124126.00元;党委人员工资及党建经费626920.66元;宣传事务经费3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4,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派出所,司法所公用经费等。
5.教育(类)支出33,770,30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3%。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资金1,872,292.26元,小学教育资金19,959,244.91元,初中教育资金9,628,194.44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资金2,310,572.8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1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156,524.40元;广播站人员经费99,62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4,1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农保所人员经费139,800.40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92,570.00元;退休金2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0550.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7,05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岗位补贴1290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8,050.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3,3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143,356.7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788,33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9%。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人员工资1,211,699.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65000.00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300000.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20,050.00元;其他农业支出1,422,834.66元;林业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419,370.00元;抗旱经费160000.00元;水管站人员经费278,970.9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981740.11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931,669.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3,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3514.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中心校保障性住房支出12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7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其他支出71000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8,057.79元,支出决算为574,543.85元,完成预算的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307.85元,完成预算的12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7,236元,完成预算的67.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汽车大修,扶贫工作开展,购买保险,核销以前年度挂账等,超预算支出47307.85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9,955.23元,增长4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9,991.13元,增长6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964.1元,增长32.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新增汽车维修、扶贫工作开展下乡所需车辆燃油,购买保险,核销以前年度修理费挂账等,超上年支出99,991.13元;
(2)公务接待费,同比新增公务接待活动,超上年支出79,964.1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307.85元,占43.04%;公务接待费支出327,236元,占56.9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307.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307.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扶贫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2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7,2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8,097.16元,与上年对比增(减)200,000元,增长(减)3.9%,主要原因为:
(1)会议费,新增137366.47元;
(2)培训费,新增119221.6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570493.00元;
(2)水电费,214917.9元;
(3)邮电费,155482.79元;
(4)差旅费,137358.74元;
(5)维修维护费,422857.5元;
(6)会议费,443097.41元;
(7)培训费,236416.08元;
(8)公务接待费,249596.00元;
(9)劳务费,330764.4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307.8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资产总额139,110,936.01元,其中,流动资产108,750,312.09元,固定资产30,360,623.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5,33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1,909,239.3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924,57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中心校处置房屋建筑物15741平方米,账面原值2411824.5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847项,账面原值535512.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600平方米,账面原值3,044,928.6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88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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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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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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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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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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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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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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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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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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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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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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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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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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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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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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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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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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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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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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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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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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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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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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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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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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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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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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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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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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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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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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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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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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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10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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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50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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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606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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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11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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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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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54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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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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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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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18,291.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258,676.8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59,615元。主要用于:采购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服务器、普通电视设备等)310088.00元;采购专用设备72840.00元;采购家具用具(办公桌椅、沙发等)480684.8元;采购农林牧渔业产品86500.00元;采购医药品4900.00元;采购货物类其他品目303664.00元;采购设计前咨询费59615.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实现物有所值,满足采购人合理需求的前提下,政府采购活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0356.8元,授予中型企业7935.00元。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17年度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部门预算经费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劵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始终坚持以项目促发展。转变发展理念,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进一步夯实了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提升。大力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00万元建设摆田民兵营房,投入500万的美丽家园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174.9万元完成2713户扶贫安居房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得到保障。农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人口达到5850户,比例达到90%。实现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乡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通380伏动力电,166个村民小组和380个自然村通网络。道路建设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一大批重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善打公路全面开工建设,旧寨河水库建设进展顺利。集中实施了旧寨村旧寨、梅子箐村摆奔、小寨村小寨等10余条农村道路水泥硬化项目,项目建设近60公里,总投资11200万元。完成活动场所建设和修缮。投资443万元,新建或修缮村民小组活动场所20个,投资150万元,完成6个卫生室项目。收到债券置换资金13673680.00元,当年兑付给债权人13428729.23元,剩余债券资金244950.77元,其中238350.17元为中心校项目审计减少资金,于2018年3月上缴财政;6600.00元于2018年兑付给债权人。
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实有公务用车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但资产系统中,实有车辆为5辆。其中一辆已于2013年收到施公车编发【2013】4号处置批复做变价转让,处置收入已上缴财政。在2018年资产系统做处置并下账处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