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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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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4120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2-06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酒房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旅游名乡、生态立乡、城镇富乡、农业稳乡、科教兴乡、改革活乡”“六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酒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奋力开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明开放、环境优美、民族团结、和谐安宁的美丽酒房建设新局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1.全力补短板,三大战役获得新胜利

2.全力建体系,产业质量获得新提高

3.全力抓项目,乡村投资获得新增长

4.全力惠民生,社会事业获得新突破

5.全力转作风,自身建设获得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酒房乡政府

2.酒房乡党委

3.酒房乡人大

4.酒房乡团体

5.酒房乡财政所

6.酒房乡城建办

7.酒房乡党校

8.酒房乡广播站

9.酒房乡林业站

10.酒房乡农保所

11.酒房乡农业服务中心

12.酒房乡水管站

13.酒房乡企业办

14.酒房乡林业站

15.酒房乡文化站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根据资产系统数据,酒房乡共有公车5辆,其中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14万元,占总收入的94.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90万元,占总收入的5.5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2.43万元,增长52.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1.53万元,增长43.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80.89万元,增长18089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21万元,占总支出的42.69%;项目支出1856.83万元,占总支出的57.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2.43万元,增长52.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41万元,增长12.02%;项目支出增加964.02万元,增长107.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3.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6.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4.1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2%。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881.53万元,增长41.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8%。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农保所人员经费、本乡镇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合计11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97万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5.63万元,计生办及政府公用经费6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8%。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及停伐补助资金;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17.84万元,公用经费0.09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6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等人员经费242.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8.18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3.1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预维护98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万元,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1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71%,完成年初预算的4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29%,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6万元,下降-1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2万元,下降-2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4.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乡开展公务活动、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单位来我乡进行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8万元,比上年减少-42.79万元,下降-32.75%酒房乡党委、政府、人大、团体等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2万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困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7.07万元、会议费2.5万元、办公费22.59万元、水费4.52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21.6元,差旅费4.96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资产总额1746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57.82万元,固定资产1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8.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269.1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9.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9万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词。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酒保山市施甸县房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