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3102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
文号 | 浏览量 | 41 |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酒房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旅游名乡、生态立乡、城镇富乡、农业稳乡、科教兴乡、改革活乡”“六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酒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奋力开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明开放、环境优美、民族团结、和谐安宁的美丽酒房建设新局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1、全力补短板,三大战役获得新胜利
2、全力建体系,产业质量获得新提高
3、全力抓项目,乡村投资获得新增长
4、全力惠民生,社会事业获得新突破
5、全力转作风,自身建设获得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
纳入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酒房乡政府
2.酒房乡党委
3.酒房乡人大
4.酒房乡团体
5.酒房乡财政所
6.酒房乡城建办
7.酒房乡党校
8.酒房乡广播站
9.酒房乡林业站
10.酒房乡农保所
11.酒房乡农业服务中心
12.酒房乡水管站
13.酒房乡企业办
14.酒房乡林业站
15.酒房乡文化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9人。
根据资产系统数据,酒房乡共有公车5辆,其中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车辆云M05700为轿车,资产价值34万元,已于2012年做变价转让,转让收入已上缴财政,有处置文件施公车编发[2013]4号,资产系统未做处置。车辆015195为吉普车,未取得处置手续,资产仍在系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27618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76118.0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93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合计21193058.60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130.41元,增长0.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0229262.88元相比增加963795.72元,增长4.7%;其他收入与上年963795.72元相比减少963724.79元,下降99.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276189.01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8016.22元,占总支出的58.04%;项目支出8928172.79元,占总支出的41.9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24650365.6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4177元,下降13.6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16420368.17元相比,减少4072352元,下降24.8%;项目支出与上年项目支出8229997.73元相比,增加698175.06元,增长8.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4669.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74724.07元,占基本支出的8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9945.05元,占基本支出的1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6596.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76596.5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元) |
施财农〔2022〕16号酒房乡小里垭主管道路改造工程 | 50000 |
施财预〔2022〕458号酒房乡后寨村酒房村集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51936.57 |
施财农〔2022〕147号善洲食堂建设项目款(摆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 | 24660.00 |
施财整合〔2022〕3号酒房乡里强村丙腊坝至消潭坝路口道路硬化项目工程 | 600000.00 |
施财综〔2022〕11号酒房乡坪子地村小田活动室建设项目款 | 50000 |
合计 | 876596.5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2611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15434.39元相比,减少989316.31元,下降4.45%,主要为财政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912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人员经费3435701.79元,公用经费1306586.12 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6832.70 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平安建设等经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3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408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农保所人员经费、本乡镇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合计1034781.2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693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414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3,504.63元,计生办及政府公用经费178,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26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37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6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91700.00元,公用经费5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53892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等人员经费2082420.40元,日常公用经费995086.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634824.62元,基础设施建设826596.57;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13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企业站遗属补助;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622.00元,支出决算为2016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20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4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4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1622元,支出决算为2016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2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4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财力不足,预算执行困难。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311.37元,下降1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都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都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431.37元,下降3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120元,增长12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财力不足,预算执行困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乡开展公务活动、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单位来我乡进行公务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酒房乡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6657.05元,比上年减少388674.31元,下降22.93%。行政单位酒房乡党委、政府、人大、团体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5847.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4623.16元,下降20.80%,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困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酒房乡财政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09.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051.15元,下降47.4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27789.00元、会议费19350.00元、办公费390709.13元、水费32663.00元、电费36316.92元,邮电费24359.33元,差旅费21750.00元、会议费144362.35元、公务接待费52420.00元、劳务费1394027.00元、委托业务费170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202.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9,3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酒房乡部门资产总额153499644.83元,其中,流动资产37219711.10元,固定资产7712682.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31497.00元,其他资产105235753.7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54673.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64.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60平方米,账面原值9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7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7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9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