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4120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0 |
酒房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酒房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酒房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酒房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酒房乡政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酒房乡含二级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酒房乡政府
2.酒房乡党委
3.酒房乡人大
4.酒房乡团体
5.酒房乡财政所
6.酒房乡城建办
7.酒房乡党校
8.酒房乡广播站
9.酒房乡林业站
10.酒房乡农保所
11.酒房乡农业服务中心
12.酒房乡水管站
13.酒房乡企业办
14.酒房乡林业站
15.酒房乡文化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酒房乡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记初心、勇当使命,紧紧围绕“六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巩固乡村振兴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议为:力争达到全县平均水平,单位GDP综合耗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县下达目标任务范围内。
(一)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二)巩固脱贫成效,聚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污染整治,聚力生态宜居高质量发展。
(四)抓实产业发展,聚力农民增收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项目投资,聚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六)狠抓社会事业,聚力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自身建设,聚力社会和谐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根据资产系统数据,酒房乡共有公车5辆,其中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3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4.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0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24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59.14万元,其他收入18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2.43万元,增长52.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1.53万元,增长43.78%;;其他收入增加、180.89万元,增长18089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3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4.21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4.21万元(本级财力1434.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4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40.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0.0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34.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3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21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等人员经费362.6万元,公用经费71.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人员经费11.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农保所人员经费、本乡镇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合计145.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生办及政府公用经费等42.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17.45万元,公用经费1.24万元;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等人员经费721.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3.78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449.58万元,村级日常公用经费43.8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酒房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1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国内预计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酒房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2万元,较上年增加3.2万元,增长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8万元,较上年增加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酒房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公务接待较多及计划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施甸县酒房乡资产总额1746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57.82万元,固定资产1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8.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269.1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9.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9万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