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603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武部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需求
民兵教练员2名,主要担负民兵军事训练教学、学生军训、新兵役前教育等组训施教任务,同时,根据情况担负赋予的有关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国防事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吃苦耐劳;
3.男性,服役满5年以上退役士兵;
4.年龄要求为22至40周岁,不限户籍;
5.能胜任组训施教、机关公务办理等工作。
(二)优先条件
1.有教导队经历或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军士;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参加过部队组织的重大演训任务;
5.取得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
6.服役时荣立个人三等功;
7.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或文书职务;
8.有军队参谋机关、政治工作机关工作经历;
9.取得通信、防化、工程、侦察、消防等军事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其他与民兵军事训练相关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吸毒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及以上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行为的;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案可查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以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存在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情况的。
四、方法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评选认定、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3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甸阳镇甸阳东路11号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提供);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培训、立功受奖、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严肃查处。审查通过人员,由县人武部通知考试时间。
(三)面试考核
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面试、教学法以及相关科目考核,面试合格方可进入考核阶段,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具体考核科目待完成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考核时由考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确保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和政考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按基干民兵体检和政考标准执行。
(五)择优聘用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第三方签订聘用手续。
合同期内,聘用单位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五、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40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为6500元/月,以上含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及食宿费。
2.民兵教练员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县人武部,联系人:孔参谋,联系电话:13150757698。
4.本公告由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施甸县人民武装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