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504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19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经审查评估政策文件已不适用于当前工作需求,决定对《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补贴办法
(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22〕27号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告之日起不再作为相关工作依据。
特此公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