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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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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4121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4-12-19
文号 浏览量 10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施甸县水长乡大山脚村委会2024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集材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

施林草许准202427


水长乡大山脚村委会

你(单位)提交的施甸县水长乡大山脚村委会2024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集材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施甸县水长乡大山脚村委会2024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集材道建设项目占用水长乡境内集体林地1.1859公顷用材林林地1.1104 公顷、经济林林地0.0108公顷、能源林林地0.0647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水长乡大山脚村委会干塘子一组集体林地面积0.5844公顷、干塘子二组集体林地面积0.1978公顷、杨家组集体林地面积0.0122公顷、茶花组集体林地0.1592公顷、李家小组集体林地0.2323公顷。

、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的,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

、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自觉接受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412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