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4082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文号 | 浏览量 | 37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准予延续施甸县仁和镇怡心园家庭农场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和变更生产地点的公示
施甸县仁和镇怡心园家庭农场:
你单位提出延续《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和变更生产地点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3〕39号)相关规定。经审查,拟准予:
1、延续你单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4月20日。
2、你单位施甸县仁和镇瓦房社区西坪二组、瓦房二组、河湾子组的生产地点变更为无(只经营不生产)。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1034。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