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4072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39 |
施林草许准〔2024〕15号
施甸县嘉红水果种植基地:
你单位提出1.延续《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生产地点变为无(只经营不生产)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3〕39号)规定,同意1.延续你单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2.你单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的生产地点施甸县由旺镇王家村民委员会河外山小组、下桃组石头田变更为无(只经营不生产)。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