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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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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4-4-/2022-0601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6-01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其他
2022年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检查部门双随机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全面落实我市2022年部门抽查计划,特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任务:人力资源服务检查。

二、抽查时间: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检查对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名单抽取

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抽查比例:5%

五、抽查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促进法》、《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六、检查内容

1、建立联系服务机制以及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经过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情况。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服务场所明示事项(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监督电话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民办培训学校等许可证)执行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其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的情况。

七、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八、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分为8类,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全县各市场监管所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九、抽查结果的运用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十、工作要求

1、选派专业人员。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

2、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