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4010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文号 | 浏览量 | 26 |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1—2030 年 )》和 《云南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全国妇联与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妇联与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签订 的《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合作协议》及保山市妇女联合会与中 国人寿保山分公司签订的《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合作协议》精 神,为切实抓好女性健康工作,帮助患病妇女解决后顾之忧, 重点关心关爱宫颈癌、乳腺癌患病低收入妇女,根据保山市 妇联《关于印发施甸县 2024 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要求,现就做好全县 2024 年关爱女性健康保 险工作,结合施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城乡 16 至 65 周岁适龄妇女。
二、实施范围
重点关注广大妇女发病率高,且医疗费用高的乳腺癌、 宫颈癌等女性特定部位常发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确定为保险 期间内患 “两癌”及相关疾病的公益保险进行理赔给付,有 效化解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降低患病妇女的 家庭经济负担。
三、保费筹集
该项目涉及全县 16— 65 周岁适龄妇女。 涉及人群广, 为确保工作成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村妇联与中国人 寿做好配合,共同向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取 得支持。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保险费筹集措施。一是通 过分级启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适龄妇女自愿投保;二是 和各级政府沟通争取当地政府出资,对脱贫户妇女、低保妇 女进行保费补助;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出资,对各类困难妇女 群体捐赠投保。
四、保险保障计划明细表
( 一 ) 计划一
保险期间 | 保险期间为一年 |
投保形式 | 个人投保或团体汇交形式 |
投保范围 | 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均可作为 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 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
等待期 | 等待期 30 日。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及时续保的,续保的保 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
保障项目 | 特定疾病保险金:指原发于女性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 重度”,特定部位包括:阴道、宫颈、子宫 (体)、卵巢、输 卵管。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特定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 ) 的,给付 40000 元。 |
特定乳腺疾病保险金:指原发于女性乳房部位的“恶性肿瘤 ——重度”。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 |
合同所指特定乳腺疾病的,给付 80000 元。 | |
特定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 (含二级) 医院进行 子宫全切术或卵巢切除术,给付 4000 元。 | |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给付标准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 定标准 (行业标准)》确定的伤残等级,依据此伤残等级给 付伤残保险金,具体等级及给付比例为:十级 10%、九级 20%、 八级 30%、七级 40%、六级 50%、五级 60%、四级 70%、三级 80%、二级 90%、一级 100%。最多给付 10000 元。 | |
保险费 | 保险费 100 元/人/年,每人最多可投保 1 份。 |
(二) 计划二
保险期间 | 保险期间为一年 |
投保形式 | 个人投保或团体汇交形式 |
投保范围 | 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均可作为 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 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
等待期 | 等待期 30 日。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及时续保的,续保的保 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
保障项目 | 特定疾病保险金:指原发于女性特定部位的“恶性肿瘤—— 重度”,特定部位包括:乳房、外阴、阴道、宫颈、子宫(体)、 卵巢、输卵管。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特 定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 的,给付 100000 元。 |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给付标准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 定标准 (行业标准)》确定的伤残等级,依据此伤残等级给 付伤残保险金,具体等级及给付比例为:十级 10%、九级 20%、 八级 30%、七级 40%、六级 50%、五级 60%、四级 70%、三级 80%、二级 90%、一级 100%。最多给付 10000 元。 | |
保险费 | 保险费 200 元/人/年,每人最多可投保 1 份。 |
( 三 ) 保险保障计划参保说明
1. 适龄妇女可同时参保计划一和计划二,也可单独选 择任一保障计划,单一保障计划每人最多可投保 1 份。
2. 凡参保计划一的脱贫户、低保、特困、在乡重点优 抚对象妇女,可享受中国人寿各级机构每份 20 元的保险费 优惠。
脱贫户妇女发生理赔的,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中,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结算单 “人员类别栏”,需载明人员 类别为以下四类之一:脱贫户人 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 以上级单位返回名单为准,没有 名单的请与对口单位联系)
如果被保险人实际不属于脱贫户人 口、低保人员、特困 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四类人员之一,但承保时按上 述四类人员承保的,保险公司按应收保费与实收保费的比例 承担保险责任。
五、集中推动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六、推广目标
2024 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具体推广目标如下:
单位:人
县 (市、 区 ) | 2023 年目标数 | 2023 年完成数 | 2024 年目标 |
太平镇 | 1300 | 700 | 1300 |
水长乡 | 700 | 250 | 700 |
由旺镇 | 1600 | 953 | 1600 |
老麦乡 | 900 | 645 | 900 |
仁和镇 | 2200 | 1381 | 2200 |
何元乡 | 700 | 264 | 700 |
甸阳镇 | 2100 | 931 | 2100 |
木老元乡 | 200 | 94 | 200 |
姚关镇 | 1600 | 462 | 1600 |
摆榔乡 | 300 | 100 | 300 |
万兴乡 | 600 | 214 | 600 |
酒房乡 | 1000 | 224 | 1000 |
旧城乡 | 700 | 460 | 700 |
县直机关 | 1100 | 610 | 1100 |
七、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关爱女 性健康保险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规划好
目标,落实好任务,界定好时限,确保目标顺利完成。
(二) 争取党政支持。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当地党 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将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推 进关爱女性健康保险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实现妇女的宫 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 能力不断增强。 同时,要争取政策支持,完善医疗保障和救 助制度及扎实推进关爱女性健康保险项目,多渠道帮助防范 和化解健康风险,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
(三)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结合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启 动、培训、宣传、收费、承保、理赔”工作环节,不断总结 经验,研究更加科学、便民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及时有效推 进女性健康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 四 ) 完善工作机制。 中国人寿各支公司每月底要向各 级妇联提供保险参保人数、赔付人次、赔付金额等相关数据 及信息,并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便于全面了 解工作开展情况和进一步推进工作。
( 五 ) 做好宣传总结。在工作推动过程中,要采取必要 措施加强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 让广大妇女对女性疾病早知晓、早预防、早诊治。不断扩大 关爱女性健康保险的知晓率,提高妇女群众购买的积极性和 认可度,增强妇女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进妇女群众福 祉。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以点带 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施甸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