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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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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5-25
文号 浏览量 74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闵行区街镇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乡镇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

施财农〔2023〕116号

姚关镇、酒房乡、何元乡、仁和镇、太平镇人民政府:

根据《闵行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闵行区(区级、街镇)对口帮扶保山市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涵》(闵合组办〔2023〕3号)、《保山市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沪滇办〔2023〕5号),现将2023年闵行区街镇对口帮扶施甸县乡镇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乡镇结对帮扶项目资金450万元。其中:

(一)姚关镇(50万元)

在姚关镇山邑社区朱市冲安置点投入50万元实施就业车间后续帮扶项目。建设内容:1.车间内部分隔建设;2.安装给排水设施、设备动力电设施、照明设施;3.安装消防设施。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山邑社区所有,由山邑社区与企业共同经营,项目惠及山邑社区朱市冲安置点农户229户965人。

(二)酒房乡(180万元)

1、在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投入90万元,实施坪子地村茶厂制茶体验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1.新建白茶加工车间、烤茶房1个;2.新建综合展厅1个;3.新建会客厅1个;4.新建直播厅;5.新建造型围墙123米;6.硬化道路及场地;7.室外附属工程(给排水及电力)。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坪子地村所有,通过采取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获得收益,收益归村集体所有,用于壮大村集体收入、开发公益性岗位、公益事业等,有效提升酒房茶叶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旅游体验,项目受益70户306人。其中脱贫户32户143人。

2、在酒房乡后寨村投入90万元实施酒房乡后寨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道路硬化2.6公里,路面宽度3.5米,0.18米厚,C25混凝土,部分道路加宽。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后寨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负责管护,道路硬化极大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项目惠及农户33户136人,其中脱贫户15户57人。

(三)何元乡(70万元)

在施甸县何元乡投入70万元,实施整乡垃圾清运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垃圾中转站一件,预计投资9万元,购买4立方米压缩式垃圾车1辆、预计投资16万元,20立方米压缩式垃圾车1辆、预计投资45万元。

(四)仁和镇(100万元)

1、在仁和镇金鸭塘村投入70万元实施仁和镇金鸭塘村废石料加工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给料机设备、二合一锤破设备、制砂机设备、平筛设备、双向切割机以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农户349户1610人,其中脱贫户110户471人。

2、在施甸县仁和中学投入30万元,实施教室电子白板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安装交互智能平板(86寸)18套及教学一体机86寸大屏配套设施;配置校园广播系统一套。项目实施后,将极大改善施甸县仁和中学师生教育教学保障功能,提升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为实现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更好为教育教学服务。项目惠及仁和中学18个教学班,学生876人。

(五)太平镇(50万元)

在太平镇投入50万元,实施太平镇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安装杀青机1台(含生物颗粒燃烧机),揉捻机2台,自动揉茶机组带解块机1台,解块抖筛机1台,自动烘干机配节能锅炉1台,烘培机2台,多功能压茶机2台(含模具),封口机1台等设备,配备洗手间,换衣间,办公室,储藏室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在太平形成合作社+扶贫车间+农户的格局,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惠及105户372人,脱贫户48户172人,为周边搬迁农户每年提供用工500余人次就业,提供固定就业岗位2个。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检查验收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闵行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闵行区(区级、街镇)对口帮扶保山市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涵》(闵合组办〔2023〕3号)、《保山市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市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沪滇办〔2023〕5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沪滇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6号)、《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施甸县沪滇项目建设,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请务必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拖欠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按照项目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建立脱贫群众廉政评议制、脱贫群众廉政评议员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项目活动;建立健全公示公告制、绩效考评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请你们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办理相关手续。

(四)严格执行县级下达的项目事业计划,严禁随意调整变更计划。对不按规定完成项目建设及投资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五)工作中要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收益分配方案,确保群众受益,重视项目资料的痕迹管理,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认真记录并整理归档。

(六)项目建成后,请将其移交给村、组、户进行资产确权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七)请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任务,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结论,将项目竣工报告、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乡级验收结论等一并报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1.2023年闵行区(街镇)对口帮扶保山市施甸县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2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审计局。

 施甸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附件2:2023年闵行区(街镇)对口帮扶保山市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