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4022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酒房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认真梳理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形成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于3月20日18:00前,将工作检查记录、总结报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联系人:苏晓英)
附件: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代章)
2024年2月28日
施甸县酒房乡 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酒房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乡认真研究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整治方案,落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工作,做到广泛、深入。乡政府组织乡消防站、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并监督、指导、收集和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七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及分工
(一)非煤矿山。由安监站、自然资源所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地下矿山现状与实际图纸不符、采区与采空区重叠,露天矿山未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尾矿库安全度汛、露天矿山边坡“一面墙”开采等重点问题,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重大事故。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安发〔2023〕1号)要求及我乡具体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二)危险化学品。由安监站牵头,重点排查治理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地区架空电力线路违规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坚决杜绝爆炸、燃烧、中毒等重大事故。
(三)道路运输。由交管站、派出所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集中攻坚“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货车辆非法改装、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两客一危”(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挂靠、马路市场、农村面包车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问题,确保实现年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下降30%目标。
(四)建筑施工。由乡人居办负责房屋市政工程,交管站负责交通工程,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供电所负责电力工程,重点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用工零散化、危险作业人员多等重点问题,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坍塌、坠落等重大事故发生。
(五)消防。由乡消防工作站分工负责,重点排查治理医院、养老院、“厂中厂”、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以及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集中攻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小施工引发大事故”、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问题,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火灾。
(六)自建房。由住建部门牵头,重点排查治理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自建房违规改造、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特别是小餐馆)、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重点问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七)电力设施和水电站。由水管站牵头,电力设施重点排查治理高压电力充油设备、输配电设备“树线矛盾”突出区域、发电厂储煤储氢储油储气和危化品储存地、施工爆炸物储存地、电化学储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场点。水电站要抓实汛期安全各项措施,重点排查治理未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的小水电,水库大坝的引水渠、压力前池存在漏水和滑坡迹象,支墩和边 坡存在变形等。
(八)农业和水利。由农科站、水管站按职责分别牵头,农业农村重点排查整治农机作业和维修保养,渔业养殖场设施,畜禽养殖及屠宰安全,农药销售及使用等有关领域,重点加大农村畜禽粪污收集池、青贮氨化饲料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水利重点排查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非法违法进行河道采砂作业等。
(九)民爆物品。由派出所牵头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不准确,登记、建档、标识不规范,非法生产、非法购买、运输(邮寄)、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盲目抢产量、赶进度,“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不按规范对生产线作销爆处理,流向登记制度不健全等情况。
(十)医疗卫生健康。由卫生院牵头,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及设备、医用危险品、高风险药品等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医疗机构应急预案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值守、消防控制联动设备运行、消防器材配备、日常自检自查等情况。
(十一)学校和体育。由中心学校牵头,重点排查整治教学楼、实验(其中学校实验室由学校自主负责)等重点部位以及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校车运行情况,加大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巡检和安装必要警示标识。重点排查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弹管理等安全管理,对马拉松活动赛事等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群团组织也要主动认领任务,结合自身安全管理、支持保障职责,对专项行动作出针对性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1.乡政府统一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存档备查。
2.乡政府组织乡消防站、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和单位自查自纠记录开展检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1.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派出所、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网和户外广告牌等问题。
3.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抄送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派出所、消防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1.文化站通过微信公众等媒体平台,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宣传“12345”“12350”举报投诉渠道;各级安委办、消安委办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广泛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乡消防工作站,定期会同宣传、文化站宣传整治行动典型做法,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逐级汇总上报,推动隐患整改。
3.乡政府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4.乡政府充分利用乡村应急广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发动派出所派出所、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引导城乡居民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活动
1.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教学培训计划,行动期间分级分期分批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行业部门领导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2.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活动,组织教体、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重点部门管理人、行业所属单位负责人,乡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工作人员、派出所派出所专(兼)职民警等,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突出工贸、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行动期间,组织已登记备案电气焊工开展一次作业安全专题培训。
4.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督促行业所属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针对性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题培训。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1.乡政府和单位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派出所派出所、消防工作站聚焦“九小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片区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1.乡消防工作站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整理收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
2.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由乡政府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
3.乡政府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牵头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牵头督促协调整改隐患问题。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1.乡政府要成立督导组,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督导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乡镇各部门站所结合本行业实际,成立行业督导组分行业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9日前)。乡政府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整治行动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发动。乡政府向社会广泛发布整治公告,形成攻坚声势。督促指导“三类重点场所”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七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场所突出风险隐患。
(三)阶段评估(2024年3月底前)。乡政府组织对整治行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对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乡政府持续开展“七大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问题,加快督促整改销号,健全闭环整改流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乡政府要统筹结合冬春火灾防控、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治理,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乡政府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