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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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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40124-00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1-24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酒房乡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立即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立即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分析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严防严控及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压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立即开展一次综合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防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工作,各村(社区)主要领导牵头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排查,各行业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排查。认真落实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即日起至2024年2月7日,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本辖区、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及风险排查整治,严查深查彻查,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开展时间由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行安排。

三、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眼睛向下直插现场开展专业检查,奔着具体问题深挖彻查下重手狠招推动整改,狠抓一线岗位安全管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不放过任何人员密集的场所,任何暂时安全的区域,任何感觉发生事故概率不高的风险隐患。杜绝无责任心、无专业性的形式主义检查。拉下脸来严查严管,改变完善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却没有尽责整改,长期只检查不执法,对问题隐患避重就轻等问题,严格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倒逼责任落地。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主管行业部门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处罚,同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四、开展一次违法违规警示惩戒。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以案释法效应,通过通报、约谈、联合惩戒、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方式,警示一批安全意识薄弱行业企业,扎实推进整改一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为酒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五、严格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问题,严防“信息倒流”。要全面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依法落实常态化演练。要做好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应急准备工作,保证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始终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行动、科学应对、高效施救,最大程度减轻事故灾害损失。

请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认真梳理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并形成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8日18:00 前,将工作检查记录、总结报安监站。(安监站联系人 :欧阳吉燚)

附件:酒房乡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代章)

2024年1月24日

施甸县酒房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印发

附件:

酒房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各乡直各单位、二级站所、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酒房乡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要求以及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乡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重点

(一)非煤矿山、尾矿库。由安监站、自然资源所、水管站按职责开展检查,重点排查治理矿山、未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尾矿库安全生产、采矿点山边坡“ 一面墙”开采等重点问题,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坍塌、防汛等重大事故。按照《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施甸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安发〔 2023 〕 2 号)要求,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二)危险化学品。由乡安监站负责,重点排查治理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地区架空电力线路违规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坚决杜绝爆炸、燃烧、中毒等重大事故。

(三)道路运输。由乡派出所、交安办等按职责分别牵头,安监站配合,重点排查治理未经评估加固提升的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乡村道路危险路段警示标识,集中攻坚“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危货车辆非法改装、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两客一危”(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挂靠、马路市场、农村面包车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问题,确保实现年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下降30%的目标。

(四)建筑施工。由乡项目办牵头,安监站配合,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用工零散化、危险作业人员多等重点问题,加强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坍塌、坠落等重大事故发生。

(五)消防安全。由乡消防站牵头,派出所、安监站、林业服务中心分工配合,重点排查治理医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四名一文一传”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以及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几类场所,集中攻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小施工引发大事故、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问题,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六)城镇燃气和自建房。由村规办牵头,安监站配合, 重点排查治理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自建违规改造、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充装(特别是小餐馆)、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重点问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七)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安监站配合,针对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运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乏或失灵且继续使用,未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八)医疗卫生健康。由中心卫生院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站配合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及设备、医用危险品、高风险药品等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医疗机构应急预案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值守、消防控制联动设备运行、消防器材配备、日常自检自查等情况。

(九)学校和体育。由中心校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站配合、重点排查整治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以及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校车、接送学生客运车辆等运行情况,加大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巡检和安装必要警示标识。重点排查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等安全管理,对体育活动赛事等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十)烟花爆竹。乡安监站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运输、售卖环节,严厉打击无证售卖烟花爆竹,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存储烟花爆竹产品,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酒店宾馆、娱乐会所。由乡派出所、文化站牵头,负责酒店宾馆停车场、大厅、过道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正常使用,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制定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到位,是否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等。娱乐会所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大厅、主要通道、收银台等是否安装符合行业标准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正常使用;入口是否配备安检门,对进场人员进行安检;娱乐场所大厅、包厢、包间内显著位置悬挂严禁“黄赌毒”、未成年人禁入、消防知识宣传等警示、标志(标识)等。

(十二)农业和水利。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管站按职能职责重点排查整治农机作业和维修保养,渔业养殖场设施,畜禽养殖及屠宰安全,农药销售及使用等有关领域,重点加大农村畜禽粪污收集池、青贮氨化饲料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水利重点排查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非法违法进行河道采砂作业等。

(十三)民爆物品。由派出所、项目办、安监站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不准确,登记、建档、标识不规范,非法生产、非法购买、运输(邮寄)、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盲目抢产量、赶进度,“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不按规范对生产线作销爆处理,流向登记制度不健全等情况。

(十四)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由乡交安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重点排查治理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脱检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非法码头、非法运输、非法载客、非法捕捞作业等重点问题,确保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十五)大型群众性活动。由派出所牵头,安监站配合聚焦展览会、人才招聘会、街天等活动等人员密集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重点关注和排查治理可能发生的踩踏、坍塌、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以及活动场地电气系统不符合要求可能 导致电事故,室外活动举办期间,突发雷雨天气,活动未及时取消、人员疏散不及时等。

(十六)其他重点领域。商贸服务和仓储物流、危险废物领域等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制定检查方案,开展生产安全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安全检查,强化研究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成立检查组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检查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各单位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的同时,要按照《施甸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在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对企业进行督导帮扶,提供技术援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二)狠抓问题整改,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一盯到。各单位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方位生产安全检查,直插末端发现问题,坚决杜绝作风不扎实不深入、只查台账不查现场、确保发现真实情况、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