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50403-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为了进一步加强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有效管控火源,严防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我乡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及早安排部署。酒房乡党委政府于2025年3月27日在乡政府大会议室通过云视讯到十个村召开《酒房乡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会》,乡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全体护林员、村二委共计100余人参会,传达了省、市、县会议精神,学习《施甸县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并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根据县政府《切实加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各村各成员单位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提前安排部署好。
(二)严防严控野外火源。划定重点防范区域、重点防范。一是在3月28日至7日清明节期间,全面执行集中限时上坟和鲜花熟食、绿色文明祭奠制度,营造“无火清明”的氛围。各村要安排巡护力量在墓地开展巡查,乡政府安排专职人员配合各村开展好清明节期间入山路口的检查登记工作;设立乡级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2个善洲林场岔路口、摆田村芦子场岔路口,村级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8个,均设在坟场和骨灰堂入口,安排村干部、护林员对入山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严防火种进山;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组织护林员、义务扑火队,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死看死守,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公职人员一律问责,导致森林火灾的一律依法严惩。从2025年3月1日起乡政府组建工作专班,由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队,带领1名干部职工于早中晚巡山,及时处置烧地火现象,管控野外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对儿童和中小学生、林区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对中小学生、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严防非行为能力人失火。四是各村要迅即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出现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五是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督促护林员在清明节期间加强坟墓集中区域、庙宇的巡查,不按要求履职工作的一律予以辞退;六是各村要把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利用村规民约制约村民违规用火行为。
(三)突出宣传手段,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利用广播从3月26日开始播放《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并印制《通告》在村委会、集市街道宣传。二是各村要迅速把《通告》《施甸县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传达落实到组和群众中,要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以农村扫墓群体为重点,突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以“全面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烧山”为主要内容,利用广播、网络、传单、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四是在重要路段增挂森林防火五彩旗、刷新标语,在入山路口、林区公路、村寨设置警示标牌,散发宣传单,引导民众用植树、送花、熟食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文明祭奠”,切实增强公众“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上坟不烧纸”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
(四)落实责任,强化应急值守。一是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村主要领导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辖区,安排好值班人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和工作日报制度。所有防扑火力量必须坚守岗位、保持战备状态,所有防扑火机具装备、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必须保持完好。3月29日至4月7日期间乡直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二是全乡各类森林扑火队伍实行24小时待命,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辖区。三是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坚决避免因报告不及时、多头报告贻误和影响扑火救灾工作。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带班,出现脱岗、缺岗的,以及卫星热点和森林火情处置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所有扑火物资保持应急战备状态,管理人员要及时对风力灭火机、油锯、灭火水枪、背水桶、砍刀等物资要进行全面检修,确保通信畅通,保证各类物资保持健康状态,确保能够随时调用。六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森林火情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的监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响应、早扑灭。
(五)加强培训,确保扑火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扑火队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未开展过培训的村级义务扑火队,要迅速安排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常识等培训。严禁动员老、幼、残、妇女和未参加过安全培训人员上山扑救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灾),及时弄清火情,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领导靠前指挥,科学、安全、高效处置。
三、加强督促检查,突出工作实效
(一)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村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村、组及重点部位、敏感地区、坟山等森林防火第一线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清明节期间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林区,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森林火险隐患,督查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要突出实效,避免应付式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三)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违规用火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不间断对全乡违规用火治理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