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3-04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清明节是寄托哀思、缅怀先辈、祭奠英烈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生态文明,有效防止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发出“无火清明”倡议:一、自觉禁止野外用火。进入林区、草场上坟祭奠要自觉到森林防火检查点登记,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不带火种进山、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烛、不烧纸钱。在林区、草场内做到不吸烟、不野炊、不烧荒草、不在乘车时向外丢弃烟头、火种,防止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二、倡导文明祭祀。积极倡导鲜花祭、植树祭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情感表达、家风传承上来,每个人从我做起,树立现代文明的祭祀观念。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乡村干部、党员带头抵制各种用火祭祀,带头制止在林区、草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起锅造饭等祭祀行为,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努力营造良好的“人人防火”社会氛围。 四、森林草原防火人人责任。遇到野外违规用火,要进行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不做旁观者。 上山莫把火种带,青山常绿森林在。上坟不烧纸,鲜花表哀思;文明搞祭祀,无火过清明。让我们携手行动,做到文明祭祀,共创无火清明,构建文明新风尚。
酒房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