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2-12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施甸县酒房乡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倡议
广大人民群众: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切断病毒传播,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保护自身健康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护措施。为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保护公众健康,现就常态化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养成规范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佩戴和摘下口罩前要洗手,不用脏手触摸眼睛和口鼻,不在交谈时随意摘下口罩。
二、公共场所全程佩戴
进入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交通场站、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娱乐场所、办事大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空间时,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进入厢式电梯等公用封闭空间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务必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
三、坚持及时更换口罩
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限时使用,一般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口罩出现潮湿、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换下不用的口罩要丢进垃圾桶,不可随意丢弃;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