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44-4/20260525-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一、政策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要建立健全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引导种植户综合采取增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深松整地、种植绿肥、秸秆还田、水旱轮作、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二、政策执行
补贴对象。对于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国有农场企业(包括华侨社区,下同)土地,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租赁合同的种地人员(含职工、非职工从业人员、场员、土地承包户、种植户)。
补贴依据。对于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面积核定
1.面积申报。村民委员会(农场企业或农场企业分公司)组织农户(含农场企业种地人员、合同明确补贴对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下同)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经农户签字认可,村民委员会(农场企业或农场企业分公司)签字盖章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农场企业)。
2.面积核实。乡人民政府(农场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含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合同明确补贴对象的合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证书信息)、承包耕地确权面积、流转耕地确权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种植作物情况(作物类型、面积、种植管理档案)等信息进行核实,并严格落实审核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3.面积公示。各村(农场企业或农场企业分公司)需通过政务村务公示栏或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级(农场企业)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将确认的核实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补贴资金兑付
1.补贴资金测算。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农场企业)报送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根据全县补贴资金额度、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按统一标准测算分解到农户,并将分配结果反馈各乡镇(农场企业)。
2.补贴分配结果公示。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对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补贴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分配结果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兑付补贴资金,并向补贴对象免费发送补贴资金发放短信通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基础信息采集、核实、兑付等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期完成各时段补贴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财政供养人员本人不得领取该项补贴,家庭成员中仍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国有农场企业人员且符合发放规定的,补贴原则上直接发放至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
3.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以村组为重点开展政策宣传,广泛宣讲政策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工作流程等,指导基层规范执行补贴政策。通过政务村务公开场所、广播电视、新媒体、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让基层干部知晓、广大群众知晓,把补贴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