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30626-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酒房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房乡2023年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成员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酒房乡2023年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酒房乡2023年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全乡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森林高火险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整治野外违规用火、打击故意纵火烧山”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为核心,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烧山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由乡政府班子相关成员、相关站所人员组成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组”),在全乡范围开展巡查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赵军利
副组长:杨学斌 杨品能
成 员:段自阳 毛文奇 张加顺 董敏 苏李旺
三、行动方案
(一)巡查重点
巡查善洲林场周边,公益林林区内烧荒、烧草、烧甘蔗叶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巡查森林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工作。依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肃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报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政执法大队进行查处。
(二)巡查内容
1.村级森林防火开展情况
(1)村级森林防火机构名单及分片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文本;值班制度。
(2)检查村委会与村民小组长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村民小组长与户长签订的《森林防火承诺书》。
(3)检查野外火源的管理有没有写入《村规民约》以及处罚违规用火的记录及相关单据。
(4)检查有没有组建15人的应急(义务)扑火队。
(5)检查村级森林防火会议的痕迹资料。
(6)检查村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及台账。
(7)检查村级发放《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的记录及粘贴痕迹、图片资料;利用广播、为民服务平台短信等载体宣传的相关图文资料。
(8)检查“五种人”监护登记册、村委会与重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否签订了《责任书》。
(9)检查林区坟地坟住落实登记情况。
(10)检查林缘地主落实登记情况。
2.检查中心学校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情况
(1)检查中心学校与各个学校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
(2)检查各个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的痕迹情况。
3.巡查野外违规用火
(1)巡查林区及林区周边烧地、烧草、烧地埂、烧甘蔗叶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巡查小组对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2)对未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巡查小组报请县林业局,林业站在委托执法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构成犯罪的,报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政执法大队进行办理。
附件1.施甸县酒房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记录表
抄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民委员会 各成员单位(共印20份)
施甸县酒房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