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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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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2-1205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05
文号 浏览量 49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成员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切实抓好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

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切实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三线责任制”和“四个责任人”制度,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问责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谎报、迟报、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组织不得力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抓好善洲林场周边林区、公益林区、各村林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第一把火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第一把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村(社区),必须向乡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严惩肇事者或犯罪分子,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进行警示教育。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督促指导各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把野外火源的管理办法写入《村规民约》,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从严处理。严格执行坟地户主登记制度、“五种人”清理登记监管制度、林缘地主登记制度,同时防止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善洲林场周边村要专项分析重点火险区的工作,重点布防,加强巡查。乡人民政府将继续组织力量清理销毁善洲林场周边的炭窑;善洲林场周边将加大护林员的巡查力度,严防死守,坚决堵住火源进山。清明节期间,酒房乡将对重点林区部位设立防火检查站,严堵火源进山。

三、加强宣传培训

以宣传扑火安全为主线,各村要深入推进“户长会、责任书入户”、学校要开展好“五个一宣传教育工程、案例警示等相关内容”、防火指挥所要做好“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宣传内容。各村要《森林草原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入户率必须达到100%,引导林农积极学习《林农防灭森林草原火灾安全手册》,每个自然村必须至少书写两条半永久性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学校组织开展好3月中小学生宣传周、4月清明节宣传周及5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防火指挥所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着力抓好防扑火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要把新进人员、一线林火管理人员、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和村、组防火人员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各类培训必须在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前务必完成。

四、加强防控能力

为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我乡现有护林队伍一支(125人),组建乡级应急扑火队一支(30人),每村组建义务扑火队一支(15人),各类扑火队要抓好防扑火业务训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演练。二是酒房乡按上级要求,适时更换护林员、签订责任书,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责任。三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加大投入,按标准储备森林防火物资。

五、加强应急处置

修订完善了《酒房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带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各村组、成员单位归口上报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各类扑火队要高度戒备,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相关领导按规定靠前指挥,安全、高效处置,实现当日扑灭森林草原火灾。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扑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严禁孕妇、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和未培训过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六、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及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通力协作,积极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各村的挂钩领导要对责任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督查,指导、帮助。

 

 

 

                           酒房乡人民政府

             2022125

 

 

 

 

 

 

 

 

 

施甸县酒房乡党政办公室          20221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