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60604-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2026年中、高考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及应试环境,确保实现“平安考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施甸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成立2026年招生考试指挥部的通知》(施招考委发〔2026〕2号)要求,现就中高考期间全县噪声污染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与范围
(一)高考期间:2026年6月7日至9日
(二)中考期间:2026年6月16日至20日
(三)重点管控区域:各考点(详见附件)及考生集中食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
二、管控要求
(一)建筑施工噪声管控。
重点管控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建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每日12:00至14:30、夜间21:00至次日6:00严禁施工。考试当日,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产生噪声的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
1.经营性场所。餐饮、文化娱乐场所(KTV、酒吧、歌舞厅等)、商场超市、公园广场等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响音量,确保边界噪声昼间(06:00—22:00)不超过60分贝,夜间(22:00—次日06:00)不超过50分贝。
2.商业宣传。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3.公共场所活动。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周边进行产生噪声的娱乐、集会、广场舞等活动。
4.居民生活。家庭使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室内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避免对周边考生造成噪声干扰。
三、职责分工与执法检查
根据县招生考试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局及考点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考试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各相关单位将依据职责,对考点及食宿点周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考前全覆盖管控各类噪声源,依法查处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屡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投诉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县生态环境局投诉热线:0875-12345,0875-3061520;县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特此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