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5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区片综合地价。
施甸县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7月9日,公告期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及电话:尹明慈0875-8126593,电子邮箱:bssdgtzy@163.com。
附件:1.2023年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
2.2023年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表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