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4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62 |
人工影响天气是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过程进行人为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人工增雨防雹是气象防灾减灾的常态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施甸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结合抗旱减灾、烤烟等经济作物种植防雹增雨、森林防灭火、大气污染防治、库塘蓄水等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6月20日 至 2024年9月30日 。
二、作业地点
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同邑;太平镇等子、蒋家、东蚌;老麦乡老麦、红谷;仁和镇银滚坡;何元乡莽王;姚关镇陡坡;摆榔乡尖山;万兴乡东安;酒房乡小寨人影作业站点。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37mm高炮、JFJ火箭发射架。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 10km 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 110 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875-8121560)、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炮弹及弹药残骸图片:
JFJ-1A型火箭弹 JFJ-1A型火箭弹残骸 37mm高炮弹及残骸
特此公告
施甸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 年 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