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41128-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文号 | 浏览量 | 0 |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山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3年2月17日向保山市进行了反馈,施甸县根据反馈问题于2023年3月1日制定了《施甸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方案内“施甸大河支流水质超标”问题的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1月28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组织仁和镇、甸阳镇、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施甸大河支流水质超标”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县级自查自验,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等情况进行验收。
二、整改工作情况
对照县级整改方案制定的六条整改措施,逐一抓好整改落。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的《施甸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成立了各类工作组,整合人员力量,紧扣“统、通、堵、补、测、调”六项治理措施,共投入3.82亿元开展主管网非开挖修复、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排涝沟建设、排污口整治、生态修复治理和生态补水等工程全方位推进整改。
二是对东沟、白龙河干流及支流内排放口进行排查,全部为92个生活污水直排口,依托实施的项目,已将92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接入市政管网。
三是对东沟、白龙河流域畜禽养殖进行严格管理,积极开展施甸大河、东沟畜禽养殖排污情况进行摸排,共排查27户,严格加强管控,无规模养殖场,无需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畜禽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培训332人次,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常态化开展流域内村庄清洁行动,共进村入户宣传教育156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253份,发动群众投工投劳11467人次。
四是对东沟、白龙河实施河道清淤2450米,实施完成了西河向白龙河调水工程1处,在白龙河原教师进修学校西侧、施甸河安申宾馆西侧设置两个分流排放口;实施东沟分流闸安装1处,补充河道生态流量。
五是分别制定了2023年、2024年《施甸大河流域水质监测方案》,对东沟、白龙河科学设置监测点位,共监测12次,截至2024年11月28日,东沟、白龙河8、9、10、11月份水质均为IV类及以上,稳定向好。
六是采取“双随机”、联合执法等方式对白龙河、东沟两侧的餐业、洗车、修理、养殖等行业检查,共检查各类对象49个,发现存在问题对象46个,发现问题144个,发出整改意见建议144条。
三、验收情况
经现场核实,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县级自查自验组认为:“施甸大河支流水质超标”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水质监测结果达到整改目标的要求,整改台账规范完整,整改任务已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县级验收,并按照程序申请市级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