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2-093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58 |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反馈“大气污染防治盲目乐观”
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云南督察报告涉及保山16个共性问题,我县涉及12个。根据反馈问题,施甸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施甸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施办发〔2021〕40号),其中“大气污染防治盲目乐观”问题整改时限为2022年底,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序号:10。反馈问题内容: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尤其是西双版纳州等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二、整改分类情况
整改类型:限时整改,计划整改时限:2022年底,长期坚持。属于立行立改类,已办结。
三、整改目标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省、市下达施甸县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持续保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四、整改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保办字〔2021〕12 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施办字〔2021〕48 号)要求,认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二)县住建局持续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工作,压实建设单位责任,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防污染、防扬尘措施,认真执行卫生保洁洒水、机械清扫等防风抑尘措施,坚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严肃查处,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县农业农村局推广秸秆青贮、黄贮利用技术,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推广玉米、水稻等秸秆青贮、氨化、压块饲料加工等措施,提高饲料化利用率,加大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市场,鼓励秸秆企业建立秸秆收储网点,提高秸秆燃料化、基料化利用率。从2021 年起,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
(四)县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油烟净化达标工程,加大城区露天烧烤摊点整治力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安装,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清洗或更换达标的油烟净化设施。
(五)县生态环境局要积极参与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昆钢嘉华、云维华新两家水泥厂工业炉窑治理,加强汽车修理厂、加油站等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对有烟气排放的企业,要加装烟气除尘设施。严格落实县城区高污染禁燃区划定方案,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五、办结情况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21年施甸县城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二是抓好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对重点项目施工场地开展扬尘治理31次现场检查,对县城建成区开展2次夜市综合整治,对柴油货车开展2次路检路查等工作;三是抓好重点企业大气排放监管。对保山昆钢嘉华、保山云维、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等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测开展执法监管,共监管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确保大气达标排放;四是对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禁止核发类排污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重点对加油站、汽修厂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通过上述四项措施,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且施甸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四年保持稳定状态;五是将上述四项措施作为2022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责任落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以上。
整改成效:截至2022年9月底,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县级验收。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结合《施甸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22〕6号),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根据职能职责,形成合力,完成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的同时保持空气质量。
(二)监督检查再跟进。一是持续跟进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并健全完善整改台账,做到全程记实、做到真改实改;二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长期坚持,保持整改措施,继续保持空气优良率;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加大对餐饮业的巡查力度,对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跟踪落实并要求做好清洗、维护台账记录等相关工作;四是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加强喷烤漆工艺的汽修行业的巡查力度,对尚未安装完成治理设施的喷烤漆工艺汽修厂进行跟踪落实。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