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62715-0-/2022-0301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
公开目录 |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市环保督察办:
现将施甸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8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云南督察报告涉及保山的16个共性问题,我县涉及12个,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三是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四是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五是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六是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七是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八是部分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九是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十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十一是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十二是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抓整改。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施甸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部门分工协作、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共组织集中学习25次,分别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通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目标责任高效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抓整改。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全县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整改工作18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9次,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现场督导整改工作2次,组建县委综合督组开展督查2轮,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1次。同时,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整改台账,全程记实整改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照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施甸县委、县政府及时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分别与全县13个乡镇、16个县直部门签订了整改工作责任书,同时印发《施甸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施办发〔2021〕40号),方案明确县级督办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
(四)着眼系统整治,举一反三抓整改。强化综合治理和系统观念,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解决一个问题带动整改一类问题,实事求是推动解决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整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入研究治本之策,重点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整改情况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云南督察报告涉及施甸县12个,根据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要求,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1个,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4个、2023年底前完成4个、2025年底前完成3个。截至2022年2月25日,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正在整改7个问题,整改完成率41%。其中: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1个,整改完成1个;其他问题整改完成4个;正在按照要求推进整改,达到序时进度7个。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委、县政府认真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8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9次,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现场督导整改工作2次。二是2022年1月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三个摆进去的要求”,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班子及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在中共施甸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和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上,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四是截至2022年2月22日,中央生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8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办结率100%,市级验收率100%。
(二)“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底完成。一是关于“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的问题。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依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核准或备案,从严控制“两高”项目准入关口,2021年没有盲目发展和引进“两高”项目。推进错峰生产,通过调研走访、沟通协调,与昆钢嘉华、云维公司共同制定了错峰生产计划。推动技改项目,昆钢嘉华投入使用后能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有效降低能耗15%。二是关于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问题。施甸县不涉及钢铁行业,无钢铁产能。在当前和今后工作中,强化项目落地审查制度,禁批钢铁行业项目。
(三)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行;新建的由旺污水处理厂已完工,正在进行试运行。二是施甸县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两污”治理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可研,正在开展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计划5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启动项目建设。
(四)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8件投诉问题整改和市县两级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倾听群众意见,确保投诉举报件办理、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五)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整改要求,办理立项审批(核准)电站2座、纳入日常监管6座、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电站1座、取得取水许可1座、完善林地征(占)用手续电站4座、办理项目用地预审电站1座。二是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云南省施甸县姚关河流域水资源梯级联合调度方案》。三是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并完成调试投入运行4座,安装监测加监控设施4座,视频监控4座,同时泄放设施已全部完成。2020年10月28日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对全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安装情况进行县级验收,验收鉴定报告已上报市水务局。截止目前,全县4座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数据已全部接入市级监控平台,可实时反映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行;由旺污水处理厂已完工,正在进行试运行。二是施甸县2021年排水防涝项目已于11月12日开工,目前完成投资2137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2022年12月1日大楼子污水管网工程已开工建设,已敷设污水管网120米,完成投资15万元,完成工程量的60%。预计3月底完成白龙河甸阳西路北段污水截污管网改造。四是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项目已完成可研,正在开展设计方案编制。预计5月底完成初设和施工图设计并启动建设。
(七)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8月3日与保山海创公司签订生活垃圾委托临时处理合同,将施甸县城、甸阳镇、仁和镇、由旺镇、太平镇、何元乡、万兴乡、旧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至保山海创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截止目前,已拉运生活垃圾9190.43吨。
(八)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一是以施甸县博盛电冶公司历史遗留地块为重点,对全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进行逐一排查,涉及冠胜公司和博盛电冶公司2家企业,及时建立了污染源整治清单。二是实施施甸县博盛电冶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168万元,于2020年12月28日开始进行治理,2021年12月19日完工,2021年12月31日完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目前聘请第三方开展验收监测、效果评估。三是要求冠胜矿业有限公司和施甸县博盛有色金属电冶有限公司于3月20日前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评估。
(九)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一是发挥植保体系的优势,准确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提高防治效率。二是依托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各种新型高效低毒农药,高效植保机械,提高农药使用率。三是加强与植保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的合作,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扩大农药减量工作的覆盖面。四是积极参与相关农业项目,支持开展科学防治病虫害,拓宽农药减量的渠道。五是举办好“科学用药大讲堂”等,普及科学安全用药知识,减少过量和重复用药。六是办好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七是借助新闻媒体,普及科学植保知识。八是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连续四年保持稳定状态。一是抓好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对重点项目施工场地开展扬尘治理31次现场检查,对县城建成区开展2次夜市综合整治,对柴油货车开展2次路检路查等工作;二是抓好重点企业大气排放监管。对保山昆钢嘉华、保山云维、施甸康丰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测开展执法监管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确保大气达标排放;三是对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禁止核发类排污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重点对加油站、汽修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
(十一)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一是做好生态修复。实施异地植被恢复造林0.047万亩,完成义务植树65万株,启动0.2万亩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以来共计完成林农补偿资金兑付794.98万元;开展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使公益林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无缝衔接,目前已完成相关矢量数据上报工作。二是加强执法力度。2021年以来,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59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行政案件1起、移交公安刑事案件5起。三是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编制完成《保山市施甸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预案》,并初步划定公园的范围及功能区划,目前《预案》经省市审核通过,已上报国家审查。四是加强极小种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印发《施甸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施政办函〔2022〕1号),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机制以及工作职责;加大宣传,累计悬挂标语98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村组喇叭播报77次、走访农户308户,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2018年以来,委托技术单位对全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264个矿山、13个有证未进行生产、未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共277个遥感图斑和2021年度下达的137个遥感图版和71个矿山进行实地复核、调查,结合全县矿山生产基本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定施甸县历史遗留矿山72座,图斑破坏总面积136.2889公顷与实地核实面积相符。目前,施甸县完成自然修复矿山30个,修复面积97.8848公顷,其中完成工程治理修复矿山3个,修复面积13.31公顷,适当人工干预修复矿山3个,修复面积3.9059公顷,自然修复完成24个,修复面积80.6689公顷。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面临一定压力;二是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不完善,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能力有待加强,矿山恢复、河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需要一定过程,短期内成效难以显现。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识再提高。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扛紧抓牢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全面彻底推进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责任再扛实。定期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扛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高度关注每一个问题,盯紧每一个环节,做到全县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
(三)督查检查再跟进。严格督导检查,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全部办结的问题,持续跟踪落实,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及时验收销号。
(四)系统整治再深入。对照中央交办的问题清单,结合施甸实际,举一反三,以勐波罗河流域、施甸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全面、系统排查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从源头上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