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2-9-06_B/2018-010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杜绝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根据省、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近几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提出了“预防为主、防字当头,无火是功、有火是过”等一系列要求,全社会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森林火灾越来越关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守护绿水青山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已成为全市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美丽保山、森林保山”、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助力保山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务必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务必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清醒认识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连续3年有利气候条件下可能形成的松懈麻痹思想,把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目标订得更高远一些,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订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确保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延续良好态势。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
一是全面落实包保责任机制,深化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县处级领导、部门挂钩县乡、村组制度,探索推行“山长制”,分片包保、一级包一级、一级抓一级。二是全面落实重点单位及责任人公示制度,抓重点、重点抓。三是启动实施约谈制。凡是出现“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决策不到位的;执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督查发现森林防火重大问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督办事项、整改要求拖延不办,或者处置不到位的;未按规定报送,漏报、迟报、瞒报、谎报森林火灾信息情节严重的;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或处置不力,达到重大级别的;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或火烧连营事故的;森林火灾群发多发,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等指标突破责任状规定的”等 9 种情形的,在分级问责执纪的基础上,一律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约谈县(市、区)、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四是深化责任追究制,严处“第一把火”。全市发生的第一把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园区发生的第一把森林火灾,由各县(市、区)、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发生第一把森林火灾的乡镇(街道)必须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写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严惩第一把火灾肇事者或犯罪分子,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进行警示教育。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防扑火力量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配强防火专(兼)职人员。尽快成立县级林火监测中心,务必在 2018 年春节前按照 3—5 人的标准上岗就位。二是及时组建全年待命的专业扑火队伍。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29 号)要求,组建全日制专业扑火队,其中市级1支40人、隆阳区1支50人、腾冲市1支50人、施甸县1支30人、龙陵县1支30人、昌宁县1支30人。专业队要尽快组建,尽快培训演练,尽快形成战斗力。凡未按时按质按标完成专业扑火队组建的县(市、区),对 2018 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启动相关问责程序,同时在林地征占用指标、林业项目资金安排中酌情减扣。三是组建多层次扑火力量。严格按照责任状要求,在园区、重点林区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组建15—20人的季节性专业扑火队。按照市级100人、县级50人、乡镇(街道)30人、村(社区)15人的标准组建应急(义务)扑火队。四是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严格按照 3500 亩1名护林员的要求,配齐巡山护林人员,用好用活公益林、天然林等各类管护资金,尽最大能力解决好护林员的各种待遇。规范护林员管理,明确护林员在资源管护中的职责任务,压实护林员责任。无缝对接划分护林员管护范围,确保每片山林都有护林员管护,真正实现网格化管理。
四、增加经费投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经费、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并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重点落实专业扑火队经费、“三·三”制配套经费、森林火灾保险补贴经费和物资储备等。二是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全市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必须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峻工验收,对不能按时完成验收的县(市、区),在 2018 年森林防火考核中不得列为一等奖,在新一期项目申报中不安排建设项目。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一是以依法治火为重点,突出火源管控、扑火安全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二是实施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火灾案例、手机短信、警示标牌、森林火险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户外广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动员各级防火专兼职人员关注国家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和云南森林防火网,及时了解国家及省级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四是分级分类抓好各种培训,强化依法治火和扑火安全。五是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吸引公益公众参与度,营造“森林防火、全员参与”良好氛围。
六、抓死火源管控,全面推进依法治火
一是保持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继续实施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继续执行森林防火案件查办分类补助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坟地户主登记制度》《五种人清理登记制度》,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三是全面加强15个市级重点火险区防火工作,全面推行集中限时上坟和集中烧冥纸钱制度,重点布防,守住“重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片区、明确四至、绘制成图,按照“三个一”包保责任制度,实行领导挂片、职工包片、护林员管片,凡是片区出现问题,一律追究三个人的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四是全面推广风险抵押金制度,夯实林区及周边施工、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管理。五是全面加强可燃物管理,变堵为疏,在进入高火险期前,抓住时机对林区周边及适宜林区开展可燃物清理,大力提倡“三改一提前”,积极实施森林抚育、计划烧除和林下割除,最大限度减轻防火压力,推进科学治火。
七、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一是严肃督查纪律。通过督促检查,确保思想认识、领导责任、经费保障、应急力量、工作措施、问责处理“六到位”,做到真督查、真整改、真收效。二是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检查。根据工作时间节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围绕专业扑火队组建、项目建设、高火险期工作开展、清明节工作措施等,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检查,督促基层及时补齐短板,消除火险隐患。三是实行成员单位挂钩督查制度。各成员单位领导要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督促检查,切实将挂钩责任落实到林区基层。
八、提高站位,扎实抓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
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确保公益林应保尽保、商品林愿保尽保。各级要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配合承保公司完成保费收缴、投保清单收集、查勘定损和案件理赔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