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2-9-02_Z/2017-08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万兴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保安办发电〔201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我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等领导同志对汛期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保安办发〔2017〕5号),以及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畏难松懈情绪和麻痹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防大难,立即行动起来,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要认真研究、分析和查找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工作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一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防汛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对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加大“两客一危一微”运输车辆管理力度,对因恶劣天气影响客运班线安全的,要及时停止客车运行,采取改线、分流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三是对滑坡、山洪地质灾害要加强巡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四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控,严防爆炸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六是加强对排洪设施检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七是加强水库、河湖水位、流量等监测,深入细致检查水利设施,特别是对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小塘坝等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八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可能出现的山体滑坡等各种安全事故。九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监测、巡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安全。
三、加强统筹调度,切实强化汛期极端天气预警和应急值班值守。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要求。安监、气象、水利、国土、农业、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汛情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搞好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对汛期安全知识广泛进行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万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