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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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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2-9-02_H/2017-022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万兴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2-24
文号 浏览量 19
主题词 机关事务
万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施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及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万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施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及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及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兴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施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

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及违规用火

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林场森林防火指挥所:

为切实抓好当前及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及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为核心,全面督查乡镇、林场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施甸县2017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督查及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督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蒋中彪 县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副组长:李玉清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

赵正雄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 员:蒋正刚 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杨春和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段绍康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赵应新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监察室负责人

王生凡 县森林防火办负责人

何兴涛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左军宏 县森林防火办工作人员

杨自斌 县林检局负责人

(二)分组情况

1.第一督查组:

组长:李玉清

组员:王生凡、赵应新

负责督查酒房乡、旧城乡、姚关镇、万兴乡、善洲林场、摆榔乡、何元乡,联络员:赵应新(电话:13508751169)。

2.第二督查组:

组长:段绍康

组员:何兴涛、左军宏

负责督查太平镇、水长乡、由旺镇、老麦乡、仁和镇、甸阳镇、木老元乡、摩苍林场,联络员:左军宏(电话:18187572693)。

3.机动督查组:

组 长:蒋中彪

副组长:赵正雄

组 员:蒋正刚、杨春和、杨自斌,联络员:杨自斌(电话:

15911712583)。

视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临时调整人员。车辆由各督查组自行负责。

三、督查内容

(一)部署检查

1.乡(镇)、林场召开高火险期专题会、清明节森林火灾防控专题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签到表、领导讲话的图文资料。

2.森林防火检查站设置及堵卡的图文资料。

3.乡(镇)领导、指挥所成员单位到村级、林区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督查资料、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图文资料。

(二)责任制落实

1.指挥所与涉林单位、林区施工单位签订的《2017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

2.重症精神病人监护责任书签订情况。

(三)资金保障

1.按照要求投入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情况(由旺镇、甸阳镇、旧城乡不少于8 万元,太平镇、老麦乡、仁和镇、何元乡、姚关镇、万兴乡、酒房乡不少于5 万元,木老元乡、摆榔乡不少于3 万元),查看预算文件、资金到位凭证。

2.资金是否及时拨到乡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是否专款专用。

(四)宣传培训

1.森林防火宣传及插排森林火险五彩旗的图文资料。

2.各类扑火队组建及开展安全培训、演练的通知、会议记录、培训材料等图文资料。

(五)依法治火

1.执行《施甸县2015—2017年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情况。是否制定野外违规用火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查组、组建乡级行动组,制定修改《村规民约》情况,开展违规用火巡查、违规用火处罚的图文资料。

2.林地、林缘火险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开展林下割除、清除和计划烧除的图文资料。

(六)队伍建设

1.乡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是否配备不少于4人的专职人员。

2.组建专业扑火队的名单、工资发放名册及训练、学习、出警等的图文资料。

3.各类护林员巡山护林的情况。

(七)应急处置

1.修订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演练的图文资料。

2.乡镇、林场的值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是否按照要求值班、带班。

3.物资管理:储备的森林防火物资及台账是否达标,各类扑火机具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做到机具有油、水桶有水。

四、督查方式与时间

(一)督查方式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指导相结合,查看资料与询问相结合。

(二)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2017年2月15日至28日

第二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第三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开展。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上,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的意识,切实抓牢抓实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督查要立足于从源头解决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乡镇、林场森林防火指挥所限期整改,凡是发现乡镇、林场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视情况报县纪委严肃处理。切实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三)互通信息,及时报告。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施甸县2017年森林高火险期工作督查记录表》,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记录表》报县森林防火办。

附件:1.施甸县2017年森林高火险期工作督查记录表。

2.云南省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施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2月15日


附件【万政发〔2017〕15附件2:云南省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doc
附件【万政发〔2017〕15附件1:施甸县2017年森林高火险期工作督查记录表.doc